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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报纸团伙深谙报业运作利用现代化通讯技术实现“编印发”一条龙
导读
9月15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向社会公布了8起近期已经侦破、审结的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重点案件,其中包括南京“3·16”非法报纸印刷案。
据记者了解,南京“3·16”非法报纸印刷案是由徐州“3·03”非法报纸团伙网络案引出的子案。而徐州“3·03”非法报纸团伙网络案,则是国内迄今为止最大的一起非法报纸团伙案。该团伙印售48种非法报刊达413万余份,不仅实现了“编印发”一条龙运作,还形成了企业营销化运作方式和区域销售发行网络,丝毫“不愧于”他们自己所封的“地下报业集团”的“名号”……
视点调查
在全国大大小小的长途汽车站和火车站周边,流动摊贩兜售的各类报纸里,除了一般人耳熟能详的正规报纸外,还有很多“似曾相识”的报纸———《环球时讯》、《法治时报》、《亮剑》……这些听起来名字响当当的报纸,却登满了闻所未闻的新闻和贩卖手机监听器、麻醉迷幻用品甚至“400万资金征集阳刚男共孕生子”的小广告。
这些混淆视听的报纸杂志,正是“扫黄打非”活动所要打击的非法出版物。近期,江苏省徐州市警方就成功摧毁了一个大肆制作,批销法制类、军事类报刊的“地下报业集团”。
发行地区涉及26个省市
这个“地下报业集团”的“前世今生”,和一个名叫刘平的人密切相关。
刘平,1985年出生,2007年7月毕业于安徽某大专计算机控制专业。来自徐州农村的她开始了自己独立打拼的征程,赶招聘会、各处投递简历……直到2007年9月,“幸运”来临———刘平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人称,需要刘平去工作,工作地点在徐州,具体职责就是做做账、接电话、收发传真和寄报纸样板,月工资800元,提供住宿。打电话的人就是日后刘平口中的“我老板”———刘庆启。
对于刚刚毕业的刘平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机会。刘平随即回到家乡来到了刘庆启的办公室。办公室是位于徐州市鼓楼区老营盘的一个十分普通的门面房,门外没有挂牌,办公室并不大,但电话机,传真机,电脑等办公设备一应俱全。刘平觉得这里的工作条件还行,于是就留下了。
正如老板刘庆启所言,刘平到办公室后干起了记账、收发传真等财务、后勤性质的工作。记账的工作是从一个叫做安荣强的人手中接过来的,在后来的相处中刘平得知,安荣强和老板刘庆启是连襟关系,2007年8月时来到刘庆启这里打工,他们俩的妻子也都在附近参与报纸的销售。
最初,安荣强和刘平一样,受雇于刘庆启,每月工资2000元。后来,巨额利润使得安荣强越陷越深,他将工作交给刘平之后,就开始负责更有技术性的工作———用电脑给报纸排版。
只有初中学历的安荣强刚开始时自然不懂得如何运用电脑进行排版,教他这个技能的是同样只有初中学历但却学过报纸编辑排版的刘海红。
刘海红是内蒙古赤峰人,算得上是刘平的“大姐”,30多岁,一米七几的大个子,和刘平住在一起,刘平刚来的时候很多事情都是请教的她。但实际上,刘海红是刘平的另一个老板。
2008年7月,在外打工的刘海红经无锡一名从事报纸发行的吴某介绍,认识了徐州的刘庆启。由于刘海红有一定的报纸编排基础,2008年8月二人经过商量决定共同合作,依靠发行非法报刊来更快更多地获得利益。刘庆启负责全面,刘海红负责排版和部分的销售,最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成。就这样,一个“地下报业集团”雏形渐成。
对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刘平从一开始的时候就比较了解。最初,刘庆启就开诚布公地告诉她:“我现在就做些乱七八糟的报纸。”所谓的“乱七八糟的报纸”,指的就是一系列的非法刊物。
事后刘平回忆说:“我当时也知道这是不对的,但一直找不到工作就只好先干了。”可是刘平自始至终并没想过退出,而是日渐成为这个“地下报业集团”重要的一分子。
刘平的工作越干越顺利,她和“集团”以及其他成员的感情也渐渐变深。与此同时,由于刘平的加入,整个“集团”的运作慢慢“步入正轨”,职责的划分也逐渐明确起来。
在这里,刘庆启是总的负责人,主要从事联系印刷、销售和广告客户;刘平是会计,同时负责助理和后勤。刘庆启和刘平都在位于老营盘的办公室办公,这里主要用于接待广告客户,所以叫做“业务洽谈处”。
刘平和刘海红住的地方,位于“业务洽谈处”附近的铁路某宿舍,这里也是刘海红和安荣强办公的“编辑部”。他们在这里通过几台电脑从各类网站上下载各类文章,然后进行编辑和排版。
另外,在徐州火车站附近的某招待所内,有他们的“销售处”和仓库。在这里,刘庆启的妻子李艳侠和安荣强的妻子李艳娥负责和徐州地区来的销售商进行交易。
又过了半年的时间,刘平的工作性质也发生了质的转变———由最开始的简单做账、接电话和传真到后来承担了“业务洽谈处”中一切“编印发”一条龙程序的协调工作,俨然成为了“中坚力量”。
刘平深知自己老板的“生意”做得很大。“集团”的报纸种类也逐渐增多,从最初的7种发展到被查封时的48种,发行地区也涉及了全国26个省市90个地市县。
刘庆启是一个精明的人。他知道,如果将所有非法出版物一条龙的生产都集中在徐州,那么势必会“树大招风”。经过多方面的寻找,刘庆启确定了南京广信印务有限公司为其承担印刷的任务。刘海红、安荣强等将版面排好后,通过互联网QQ发送到印刷厂。
2008年3月之后,刘平的账本上多了一个石家庄的印刷厂。除了老板刘庆启以外,没人知道厂家或者负责人叫什么名字,刘庆启只是对他们解释说“南京的厂出事了,老板可能被抓了”。
石家庄夏华制版印刷有限公司是刘庆启找到的新的合作伙伴。帮助他找到这个公司的是刘庆启在某次印刷展销会上认识的石家庄人齐淑英。除了介绍夏华印刷厂给刘庆启,齐淑英还在石家庄负责“集团”总的发行事宜,即刘庆启将各地客户需要的报纸种类和数量告诉印刷厂,齐淑英从印刷厂取出报纸后通过火车托运、快递等方式运送到全国各地。
就这样,“地下报业集团”开始了规模化经营。
土崩瓦解“集团”被终结
就在刘庆启的事业“蒸蒸日上”、“集团”发展壮大的时候,警方也注意到了这个庞大的“地下报业集团”。
早在2007年9月,甘肃省文化部门在开展整治“四假”专项行动、查禁非法报刊时就发现,有大量的非法报刊和江苏徐州一个名叫刘庆启的人有关。案件被上交至国家“扫黄打非办”。2008年2月14日,国家“扫黄打非办”将案件层层转至徐州市。3月3日,徐州市新闻出版局和徐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成立了“3·03”案件专案组,联合开展前期调查。
最初,民警在徐州火车站、汽车站等处的66个报刊零售点发现了《环球军情展望》、《环球战略》、《法制报》、《天下武备》等报刊。专案组查询了这些报刊的刊号,结果是:根本没有这些刊号,或者冒用了国内其他正规刊物的刊号。另外,在这些报刊上还有很多形形色色的广告,例如出售万能钥匙、电表调校器、麻醉迷幻用品等等。
与此同时,一个出入徐州火车站的老头进入了民警们的视线。老头总是骑着三轮车,车上装着大大的蛇皮口袋,每天按时来到车站,然后用车驮走鼓鼓囊囊的大蛇皮口袋。
专案组成员尾随其后,跟踪到了徐州火车站附近的一个招待所。这次,民警们又有了意外的“收获”———总有徐州本地人来到招待所,每人拎走厚厚几摞报纸,询问得知是在“取报”。
民警意识到,招待所里的这间屋子应该就是刘庆启集团的窝点之一。
深入侦查后,专案组最终确定了刘庆启团伙在徐州作案的准确地点和人员结构。
2008年4月18日上午11时许,专案组兵分四路,对徐州市涉嫌制售非法出版物的4个窝点进行突击检查。第一组对鼓楼区老营盘某楼“业务洽谈处”进行检查,将正在办公的刘庆启和刘平抓获。
第二组突击检查了徐州市鼓楼区铁路某宿舍的“编辑部”,当场将刘海红和安荣强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这里用于编辑、排版的4部电脑,移动硬盘、电话机、传真机等作案工具也一并查获。
第三、四组迅速控制了徐州火车站附近某招待所院内的“销售处”和仓库两处窝点,当场抓获负责徐州市区零售报刊的嫌疑人李艳娥以及正在交易的8个嫌疑人,现场查获《新周报》、《法制报》、《亮剑》、《军事世界》、《天下武备》等非法报刊15000份。
专案组成员仔细搜寻查获的电脑,在“编辑部”刘海红的电脑上,一个叫做“夏华制版”的QQ号和这里聊天频繁。
审讯得知,“夏华制版”正是刘庆启联系的印刷厂,然而该厂没在江苏省内,而远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同在石家庄的还有集团内的“销售总监”齐淑英。
至此,刘庆启团伙的特点和总框架浮出了水面———其骨干成员大多有从事图书出版和印刷行业的经历,对于报刊的运作十分熟悉。同时,团伙内部组织严密,运作有序,相互之间联系紧密,并且通讯技术现代化。更加重要的是,这一团伙经营跨省,范围涉及全国。
专案组民警按照刘庆启提供的相关信息,迅速追至石家庄市。在石家庄警方的配合下,先后抓获了印刷厂老板夏杰民和这一“地下报业集团”的发行总监齐淑英。
专案组人员查证后得知,“夏华制版印刷有限公司”从未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属于典型的地下印刷厂。
刘庆启所称的“老板被抓”的南京某印刷厂也被查获。专案组赶赴南京,先后对涉案人员进行了询问取证,该公司负责人对刘庆启等印刷非法报刊的事实供认不讳。至此,刘庆启“地下报业集团”的“编印发”一条龙的嫌疑人全部到案。
后经统计,刘庆启团伙通过编辑、制版、印刷、发行、销售等环节,在短短6个月的时间内,先后在南京、石家庄等地印刷了48种非法出版物413万多份,除在徐州市区66个报刊点进行分销和零售之外,还销售到全国26个省市90多个地市县,涉案金额高达120多万元。
2008年12月19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刘庆启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000元。刘海红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0元。刘平、安荣强、夏杰民也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相应罚金。齐淑英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及相应罚金。赃款112676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记者了解,曾为刘庆启团伙承担印刷任务的南京广信印刷有限公司,也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74万元,该公司总经理任德明获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1万元。
曾经“辉煌一时”的“地下报业集团”就此覆灭。
记者手记
一个私人的“地下报业”,何以能够辗转多个地方,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成长为一个涉案金额高达120万元的“地下报业集团”?除了高额利润为它增添动力,巨大的销售市场为它提供的契机之外,我们也不得不反思,相关部门的监管漏洞是否也为其提供了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