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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 扬州一男子几年前不幸遇难,留下襁褓中的儿子和妻子。后该男子家人拿到14万元死亡赔偿金,并由死者的舅舅领取并保管。几年后,死者的儿子6岁了,到了要花钱上学的年龄,可找到小孩子舅爷要钱时却被告知,除部分被花掉外,另一部分已交给孩子的爷爷奶奶。而爷爷奶奶竟以怕儿媳改嫁,钱交给她不放心为由,不肯将钱给孩子的母亲。为了讨回抚恤金,国庆前,6龄童先告舅爷,再告祖父母。因法庭未宣判,6龄童和母亲决定节后重新起诉,讨要抚恤金。
扬州市万某在邗江某工厂上班。2005年11月中旬的一天中午,小万在厂里不幸意外身亡。其所在工厂答应补偿死者家属14万元。死者的舅舅王某一直忙于丧葬事,工厂将钱交给了“管事”的王某。王某和万家人商议后提出,钱由他先保管,等葛某母子用钱的时候再找他要。
年幼的儿子转眼到了上学的年龄。葛某找到舅舅王某,要求归还14万元补偿金,然而舅舅表示,当初处理纠纷和丧葬后事花了7.05万元,有花费账目清单为证。而剩下的近7万元已交给了孩子的爷爷奶奶。葛某随后找公公婆婆要这笔钱,钱没要到,葛某与公婆关系也闹僵了。没办法,葛某母子找到邗江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律师为母子维权,到法院起诉索要14万死亡补偿金。
国庆前,法院第一次开庭。庭审当天,法院在法庭上出示的收据显示,14万元中除去花费的7.05万元,其余已经归还给葛某的公公婆婆。当日,法院没有宣判。休庭后,葛某再找公公婆婆要钱,公婆不给,说钱交给她不放心,万一她改嫁怎么办?他们要自己保管这笔钱,留着作为孙子的教育资金。可葛某说,儿子一直跟着她生活,目前正是急需用钱之时。
事后,法庭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当事人家中,希望能在庭外和解,可事情依然未得到解决。现今葛某母子的代理律师决定先撤诉,国庆长假后重新起诉,起诉孩子的爷爷奶奶,讨要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