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出台国内首部绩效管理法规 市民可为政府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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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新闻网讯据生活报报道,记者8日从哈尔滨市人大获悉,10月1日起国内首部政府绩效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哈尔滨市政府绩效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市民可按《条例》规定参与政府各部门工作的评估,为政府工作好坏打分,最终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府部门公务人员任免、问责的依据。
据悉,《条例》规定,哈尔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中长期绩效管理计划,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批准后的计划要向社会公布。区、县(市)人民政府的绩效评估内容应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自身建设五方面。
《条例》规定了社会第三方民间机构参与政府绩效评价的权利,规定不需要授权,百姓均可以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其中,绩效管理机构、政府及部门可以委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中介组织等第三方对政府及部门开展绩效评估。而一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社会中介组织等也可在未受委托的情况下,独立开展对政府及部门的绩效评估。
同时,绩效评估结果将成为哈市各级政府及部门负责人职务任免、升降和工作人员奖励、问责的重要依据,将依此作出对有关责任人员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建议降职或者免职等问责。此外,为让更多公众参与政府绩效管理评估,《条例》规定了政府及部门要建立绩效信息管理公共互动平台,为公众参与提供便利。
作者:张立 来源:生活报 编辑: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