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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亟待“错时共享” 商业区夜晚闲居民区白天闲
2009年10月22日 10:11:46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东北网10月22日讯上班到单位抢车位、下班到小区抢车位———如今,在哈尔滨市有车一族越来越烦恼。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如果打个时间差“错时共享”,停车就不再是烦恼的事。

  市区泊位缺口4万个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哈尔滨市市区内机动车超过40万辆,且仍以每天100多辆的速度继续增加。车辆增加了,市区停车场、停车位增长明显滞后。按照国家规定,城市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数量应为城市机动车拥有量的1/3至1/2。

  按低限计算,哈尔滨市的机动车停车泊位至少应在10万个以上。而目前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泊位总计6万个,尚有很大缺口,相当数量的机动车处于“无位”状态。停车泊位严重短缺,导致机动车占路停车等现象屡禁不止,造成城市的道路通行能力降低,直接影响了市民出行。

  住宅区商业区互错

  一些私家车主认为,一方面是有车无处停,而另一方面是哈尔滨市住宅区和商办楼存在停车高峰互错现状,这种矛盾为停车资源实现“错时共享”提供了可能。小区停车高峰集中在夜间,白天相对比较空闲,而在商业区、办公楼附近,晚上有车族纷纷下班将车开出,停车位渐渐空起来。如果住宅区和商业区比邻同一区域,它们的停车高峰时段恰好互错,通过“错时停车”,使停车资源能“错时共享”,“互通有无”,让有限的公共资源发挥更大效用。

  “错时停车”可先试点

  日前,市社科联有关专家及市政协委员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目前,哈尔滨市土地资源紧缺,“错时停车”能够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这是解决哈尔滨市日益严峻的“停车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建议能否先行在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推行“错时停车”试点,这些单位公用机动车停车位与周边社区共享资源,在每天18时至次日早7时30分,以及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等非工作日为周边社区提供车位,解决停车难问题。白天工作时间内,在这些单位停车位已满情况下,员工的私家车可以停放在附近小区内。试点取得一定经验后可进一步制定规章,规范“错时停车”。

作者:杨钊 张鸣霄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编辑: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