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挟持灵武法院3干警被判处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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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法院执行局3名法官去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执行一起借贷案,不料被对方驾车拉到偏远地段,还遭到言语威胁。银川市西夏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这名被执行人拘役4个月,昨日该判决生效。
今年4月24日20时许,灵武市法院执行局干警白萍、马斌森、张劲松、孙培龙等人到灵武市“国强手抓”餐厅传唤徐华(化名)到法院,依法执行罗某某诉徐华民间借贷一案。白萍、张劲松、孙培龙乘坐徐华驾驶的轿车欲回法院。然而,徐华开着车朝相反的方向驶去,法院干警当即责令其返回法院或停车,不想遭到对方拒绝,徐华还威胁白萍等人不许接听电话或与外界联系,否则同归于尽。白萍等人便给徐华做工作,劝其终止违法行为,但徐华不听劝解,仍高速驾车挟持3名干警向陶乐方向驶去。22时许,在被挟持的干警及法院领导多次做工作的情况下,徐华在临河辅桥南侧路旁停车让3名干警下车,后驾车逃离。
法院认为,徐华法制观念淡薄,以扣押人质、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徐华归案后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
作者: 来源:新华网 编辑: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