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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强拆养鸡场活埋2千只鸡
2009年11月10日 08:28:37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陌生人拆平养鸡场 两千只活鸡埋进废墟

  当地国土资源局表示该农户涉嫌违建,但承认强拆举动“不妥”

  □本报驻金华记者吴中平

  去年12月12日,一群身份不明的人出现在鸡农金泉的养殖场门口,没有人告知金泉他们的身份,转眼间,金泉几千平方米的养殖场被夷为平地,数千只肉鸡被压死了。

  直到昨天,永康市江南街道皇渡村村民金泉对获得赔偿还抱有一丝希望,因为事后他终于知道,是永康市国土局及当地街道执法人员强拆了他苦心经营的养殖场。

  但相关部门虽然承认当初的举动“不妥”,却表示,要政府赔偿不太可能,要么通过其他形式补偿。

  一群陌生人拆平养鸡场

  今年38岁的永康市江南街道下皇渡村村民金泉与妻子一起办了家养鸡场,年出栏土鸡1万多羽,有机蛋100多万枚,生意一直红火,甚至不用外出销售。2008年前,金泉说,他以3元/平方米的价格向村里租了五六千平方米的场地,搭建了新的临时鸡棚,以便放养。他说,因为新的鸡棚一部分搭在了斜坡上,所以出于加固鸡棚的考虑,他在斜坡上砌起了墙基。

  结果这一砌,他在2008年1月22日收到一纸永康市国土资源局江南管理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并自行拆除非法用地上的新建厂房。

  “鸡棚是临时建筑,怎么能因为砌了一处墙基就被认定为是厂房呢?”金泉不服,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于2008年6月16日下发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了之前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永康国土资源局在法定日期的30日内重新调查处理。

  可2008年12月12日,一群拆房人来到金泉的养殖场,把整个养殖场推成了平地。

  “我一再要求拆房的工作人员出示一下执法证或者工号牌,但他们都拒绝。”金泉说,他也没收到任何部门的书面拆除通知。“鸡棚里还有3000多只肉鸡,700多只蛋鸡,都没来得及转移,我就看着两千多只鸡这么被活活压死了。”

  事后,他得知,拆平养殖场的是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和江南街道的执法人员, “就在来拆的一个星期前,永康市国土局朱跃忠副局长和江南街道的张学锋副书记都口口声声说过一周内肯定要来拆掉,没想到真的直接来拆了。”

  永康市国土局承认   强制拆除不妥

  对此,永康市国土局局长沈景根则表示,当时是连同街道一起去拆除的,由街道牵头,国土部门配合,根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对于金华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复议书的结果,沈景根表示,执法人员确有上门重新调查处理,但金泉“不予配合”。

  而金泉对此的回应是,执法人员上门,从来不曾出示相关证件,“他们说我违法圈地12000平方米,实际上我的鸡棚只有五六千平方米,他们又拿不出证据。”

  “我们国土部门去强拆是不妥的,我们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沈景根局长说,按程序,国土局应先下处罚通知书,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他同时认为,街道根据《城乡规划法》,只要涉及违法抢建问题,街道就可强制执行。

  该局一直强调金泉“抢建”作为执法理由,但记者向金泉求证后,他说自己并没有抢建,在永康市国土局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一直处于停建状态。

  “我向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复议,让他们感觉丢了面子。”金泉说,自己申请的行政复议,成为了养鸡场被拆的导火索。“周边近20家工厂的违法用地只罚款不查处,仅仅查处我这一家养鸡场。”

  昨天,永康市国土局长沈景根表示,让政府赔偿的可能性不大,只能通过其他形式给予补贴,如项目扶持等。“希望金泉也能退一步。”

作者: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编辑: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