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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民间调解"机制--交通事故赔偿不再烦人
2009年11月10日 09:34:38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感谢你们及时为我们外来工撑腰……"近日,江西瑞金籍周某向龙岩市新罗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再三道谢。这是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在全省率先引入民间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一个案例。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龙岩市中心城市机动车和驾驶员保有量急剧增加。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平均每百户居民拥有家用轿车17.1辆,居各设区市首位。与此相应的是道路交通事故也大幅增加。2008年全市共接出警交通事故16724起,受理各类交通事故7916起。

  去年上半年,龙岩交警直属大队在调研中了解到,部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双方没有走法院诉讼的渠道,而是通过司法机关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圆满解决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而且与诉讼渠道相比,这一途径程序简单,省时也省钱。这一思路启发了交警部门,经过研讨,他们决定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入交通事故调解。

  龙岩交警直属大队与新罗区司法局先行先试,2008年7月,在全省率先成立新罗区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

  新罗区交通事故调委会公开聘请6名具有一定司法实践经验的人民调解员。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无异议的,10日内可向交通事故调委会申请调解。调解员在接到当事方书面调解申请后,5日内组织当事各方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未能达成协议的,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同时,新罗区法院针对疑难案件的调解,建立了快速处理通道,先期介入,必要时以法庭调解名义出具调解书,提高了调解效率和权威性。在此基础上,今年2月,新罗区法院成立新罗区人民法院驻交警便民法庭,采取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送达等方式,快捷衔接交警、交通事故调委会调解的赔偿案件,巡回速裁简易事故赔偿案件。

  今年7月,谢某驾驶小车在龙岩体育中心路段将外地打工者金某撞伤,谢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受理此案后,调解员及时与受害方取得联系,了解到金某经济困难,并担心自己因为是外来人员在事故处理中可能会受到不公正对待,调解员耐心解疑释惑,及时打消他的思想顾虑。而后,调解员列出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细致做好两人的解释说服工作,最后促成肇事方一次性多赔偿金某2520元。几天后,金某特意从莆田老家给调委会带来一袋当地特产,致谢道:你们一视同仁,办事公平公正有效率!

  新罗区引入民间调解机制后,使得交通事故赔偿处理由难变易,不仅大大降低了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方便了群众,同时也减轻了交警部门的压力。据统计,1年多来,调委会共受理调解案件1068起,成功调解998起,调解成功率95.5%。

作者:福建省委政法委 黄凌志    来源:中国平安网  编辑: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