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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郝冬白)11月25日,记者从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对“天水高考舞弊案”尾案——麦积公安分局东岔派出所所长侯兆鹏违法为山东考生办理假户籍、假身份证案作出重审判决,法院认定侯兆鹏的行为确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但鉴于侯兆鹏犯罪情节轻微,作出对其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至此,“天水高考舞弊案”涉案人员的行政、刑事处理全部画上句号。
据了解,该院对公诉机关关于侯兆鹏涉嫌收取山东籍嫌犯4000元好处费的指控,鉴于证据单一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没有认定。对于侯兆鹏指使该所户籍协管员淮丽丽违规操作办理了两名山东籍高考移民考生的户籍及身份证件的行为,该院认定其行为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秩序,确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但鉴于侯兆鹏犯罪情节轻微,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天水高考舞弊案”侦破后,2008年6月25日,侯兆鹏被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7月5日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被逮捕。当年8月13日,麦积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侯兆鹏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宣判后,侯兆鹏不服上诉,天水市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该案牵扯到麦积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及该局下属4个派出所的4名所长和1名副所长及户籍警等10多人,在2008年11月之前,他们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行政、刑事追究,侯兆鹏案因上诉被发回重审,重审期间,由于延期和延长审限,该案成为系列案中最后被处理的一个案件。
-案件回放
侯所长指使协管员为山东“考生”办户口
2007年2月8日,侯兆鹏被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任命为东岔派出所所长。2007年9月至11月期间,侯兆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麦积区琥珀乡教师罗兆奇之托,指使该所值班户籍协管员淮丽丽为没有任何身份证明材料的山东籍高考移民考生胡某、张某2人,以“补入遗漏人口”方式,违规办理了住址为天水市麦积区东岔镇码头村一组的户籍。其后,淮丽丽又为2人办理了身份证,从而使2人获得了报考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2008年6月7日“高考舞弊案”案发,6月18日晚,麦积分局开始调查此案,该局督察大队要求侯将其所在派出所办理的胡某、张某的入户手续迅速交至该队。在找不到相关入户材料的情况下,侯兆鹏让该所工作人员王杰连夜“补办”相关手续。王杰即与东岔派出所司机唐胜利一同乘车赶到东岔镇码头村文书李全成家,让李全成“倒签”日期,补开了张、胡“补入遗漏人口”的村委会证明,后又“补写”了张、胡的“入户申请”。侯兆鹏将此虚假入户证明材料交与督察大队,企图蒙混过关。
天水高考舞弊案“牵出”31名公务人员2008年高考前,山东阳谷县农业局副局长霍继刚和其妻张玉茹通过阳谷一中教师魏成甲与天水六中教师蒋鑫取得联系,后在天水市麦积区琥珀乡、甘泉镇、东岔镇、中滩镇、五龙乡等5个基层派出所,利用假户籍、假身份证、假介绍信及违规办理户口等非法手段获取了相应的户籍、身份证,并通过非法手段得到的户籍、身份证在麦积区第三职高、天水市六中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高考前夕,魏成甲、张玉茹带领23名高考替考人员来到天水并参加高考,结果被监考人员发现。犯罪嫌疑人霍继刚、张玉茹、魏成甲、蒋鑫、赵晓峰等先后落网。
案发后,天水市委、市政府,麦积、秦州区委、区政府对涉案的3个相关单位、31名公务人员、3名基层派出所协管人员作出了严肃处理。(兰州晨报)
部分涉案警察行政刑事处理一览表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田彬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麦积公安分局副局长杜军党内撤职、行政撤职处分
麦积公安分局户政科科长刘燕萍行政记大过、免职
麦积公安分局民警谢海峰行政记大过处分
琥珀派出所所长刘小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刑两年
琥珀派出所工作人员曲永明调离公安系统
甘泉派出所所长李凤科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甘泉派出所民警贾旭东开除公职判刑1年6个月
中滩派出所所长陈爱国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五龙派出所所长廖振忠党内警告处分,免去所长职务
五龙派出所副所长刘文平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