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东北网11月26日讯 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双城市“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双城市委政法委引导全市政法干警认真学习、不断强化思想认识,有针对性地集中整改,使专项行动取得了预期效果。
一、思想重视,措施有力,扎实推进
我们按哈市政法委工作总体部署,将“服务年”活动和“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活动有机结合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明确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做好活动的基础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制定实施方案,责任落实到位。及时制定了《双城市政法机关开展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双城市政法机关开展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活动工作方案》,对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都进行了明确。在开展服务年活动时,把“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作为活动主题并提出做到“四新”的目标要求。即:服务发展意识有新增强,服务发展措施有新创新,服务发展能力有新提高,服务发展成效有新进步。在开展“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活动时,重点规范执法行为,端正执法作风。同时,根据上级政法委安排部署,把两项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时间明确,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从组织上和制度上保证服务年和专项整改活动的顺利推进。
(二)成立组织机构,组织领导到位。为统筹抓好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着力健全了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跃民为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江、市人大副主任刘士文、市政协副主席张英凯、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祥玉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结合活动的开展,制定出集中学习制度、督促检查等制度。通过着力健全组织机构和完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召开动员大会,思想认识到位。分别召开了全市政法机关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和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活动动员大会,全面系统地学习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为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打牢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四)进行专项查摆,方法措施到位。开展活动以来,我们有针对性的与“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做到相互促进。利用“学习实践活动”前一阶段,即“学习调研阶段”取得的成果,重点开展了“一会一析一听一查”活动,“一会”,即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过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紧密结合各自分管工作的实际,分析检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析”,即在“一会”的基础上,撰写一份领导班子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以及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情况分析报告;各科室和每名干警也结合自身实际,形成一份分析、查摆工作存在问题的书面材料。“一听”,即组织召开一次征求意见会。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组织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到电视台发表讲话,听取全市人民对政法工作开展情况的看法和评价,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一查”,即围绕活动确定的重点问题,本着有什么问题查找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找准重点,采取自查和他查、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办法,认真查摆部门和干警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具体问题,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集中解决排查出的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
二、认真梳理,边查边改,切实制定整改措施
在活动中,我们坚持把“边查边改”贯穿两项活动始终。各部门根据案件评析和征求群众意见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联系工作实际,坚持边查摆,边改进,努力解决政法机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政法工作科学发展。
(一)政法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与互查和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查摆出来一些问题,经过分类和归纳,共梳理出八个方面的共性问题。
一是执法观念陈旧。工作中存在就案办案单纯执法的思想,不能用活用好现有的政策,在有些人头脑中存在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至上的思想,不能将部门工作与全市整体工作乃至与全市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很好的结合起来。
二是个别干警中存在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对待群众及当事人有冷、横、硬、冲的现象。
三是个别干警缺乏争先创优的敬业精神,不同程度的存在迟到早退现象,在权势和困难面前不能知难而上。
四是存在就案办案,重打击轻预防的现象,不能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五是工作重点不突出,不能将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及时摆上重要位置。
六是在个别人中存在思路不清、紧迫感不强、工作效率不高、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
七是服务意识不强,把工作停留在法律保障上,没有主动想实招求实效,服务效果不突出。
八是个别人对公正执法、廉洁从政和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认识还不是很深刻。
(二)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我们对查摆梳理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明确了问题存在的不同原因和严重危害。为了推进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预期目标,在查摆剖析的基础上,制定出十条整改措施。
1、带好队伍,以班风带警风。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做廉政的典范,做到勤政向我学习,廉政向我看齐,为为全体干警带个好头。2、加强政治学习,提高素质。要坚持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好全员每周五学习日活动,做到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常抓不懈,坚持用科学理论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自己的检察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入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达到“检察人员受教育,法律监督上水平,执法为民显成效”的既定目标。
3、强化大局意识,分清主要矛盾,科学摆布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中的各项工作,立足职能,创新方法,完善措施,提高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效果。
4、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到打击、保护和预防并重。要不断探索预防新途径,积极开展行业预防和项目预防工作,在防止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上发挥我们应有的作用。
5、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科学执法观,解决机械执法的问题。
6、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确保干警廉洁从检。主要就是把中政委、高检院、省检察院及市院的有关规定和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进行梳理,要求干警经常学习并严格遵守。
7、实行检务公开,建立健全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工作制度。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8、建立健全关于机关以及干部人事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重政绩、重能力、重公论的用人导向,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促进各科室及全体干警增强紧迫感,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廉政敬业精神促使干警转变思想、转变执法作风。
9、深入实际,大下基层。今后,要经常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监督,把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置于全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
10、要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做到单项工作搞突破,总体工作上水平,力争总体工作再创辉煌。
具体体现在:从严治警,在政法机关开展警纪警风专项整治会战。牢固树立政法干警良好形象。自6月份以来,我们从接处警、值班、着装等细微之处入手,全面开展了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重点对警容不整、警风不佳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制定出台了《中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群众有理上访民警责任追究制》、《作风建设承诺》。8月13日,党组书记、局长王俊岭同志在双城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就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服务发展、保护人民的能力向全市人民作出了公开承诺,敬请全市人民监督公安工作。从6月18日开始,纪检、监察、督察部门的全体同志,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付振勇同志的带领下,对基层的43个单位,进行一日一检查、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总结,全面落实各项规定,使广大民警的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大幅提高,整个公安机关的战斗力不断攀升,真正树立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政法各部门都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有针对性进行了整改。人民法院针对6方面内容和5类案件(发改案件、上访案件、当事人投诉案件、媒体曝光案件、领导机关督交办案件)于9月14日至9月23日组织各业务庭干警63人对今年以来审理的1362件案件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先由案件承办人进行自查自纠,写出自查报告,部门召开庭务会分析原因形成自查报告战线把关,院里对各业务庭进行评查,对自查不深入不透彻的推倒重来,确保通过评查来发现问题。通过评查梳理归类,查出有程序问题的案件6件:有1件案件是漏列当事人、有4件未向当事人进行释明权利、有1件送达程序不合法。查出实体方面问题的案件4件:其中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3件,有1件当事人在上诉和申诉期间提出了新的证据而被发改。法律文书方面问题:7件主要是文书中存在错字漏字、卷宗装订不规范、对错字内容直接在文书上进行改正,而没有从新下发修改裁定。同时对中院发改的4件案件和1起媒体曝光案逐一进行了剖析,到目前共召开剖析大会3次,并邀请上级法院以及市委、人大、政协等有关领导到会监督指导。
三、扎扎实实,稳步推进,确保“服务年”活动取得实效
年初以来,我们认真开展“服务年”和整治司法领域突出问题活动,以优化法治环境为重点,以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为主题,全力推动“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效果。开展“服务年”活动以来,市人民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立了人民调解窗口,聘请两名具有丰富司法经验的人民调解员,参与事前调解,坚持司法救助缓解社会压力,到目前为止,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减、缓诉讼费11.4万元,对执行不到位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实行了6万元的司法救助。并利用“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等形式,把法庭办到田间地头,送法上门;公安局为交警大队扩建了200多平方米的车务大厅,增设了低柜式、挂牌式服务窗口6处,领导带队深入企业排查安全隐患,对13户企业的治安、防火工作提出7项建议和整改意见,并针对前一段时期干警思想不稳定、纪律涣散的实际情况,在全局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由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到全局43个单位进行6次专项督导检查,对违纪民警进行公开曝光,共发检查通报16期。检察院针对发生在新农村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帮助企业认真查漏补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企业防范能力。针对政府投资建设的重大工程,进一步延伸预防工作触角,及时掌握和跟踪全市范围内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开展同步专项职务犯罪预防,并加大了打击坑农、害农、骗农犯罪案件。同时,把优化法治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服务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直接参与考察、直接参与洽谈、直接参与签约、直接参与国有资金使用的监督,保证了各项工程落实、资金到位。司法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开展了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印制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单9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累计140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到6万多人,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私营业主担当法律顾问363家。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18件,其中成功调处了因环境整治出现的矛盾纠纷48件。同时,开展了惠民工程,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案件57件,其中民事类45件,刑事12件,司法局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使所有打不起官司的弱势群体达到应援尽援。通过“两项”活动的认真开展,政法干警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和服务发展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四、改进政法队伍建设的工作建议
通过“两项”活动的开展和近几年来的不断教育与整顿,政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工作作风、实战能力和服务意识都取得了明显进步,政法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在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政法队伍在政治思想、纪律作风、管理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旧观念的消长带来部分民警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一部分民警的人生观、价值观受到巨大影响,学风不浓,敬业精神淡化,凝聚力减弱,行为方式变异。二是部分干警纪律观念和艰苦奋斗观念淡化。三是队伍建设科学管理长效机制不健全。四是干警队伍进口渠道窄,出口渠道不够畅通。
针对这些问题,今后应进一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重点抓好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强化“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
一是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强化班子的凝聚力。二是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三是重点抓好中层干部队伍、优秀中青年后备干部队伍和中高层次业务骨干三支队伍。
(二)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使教育培训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政法干警要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打造平安社会、和谐社会,就必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素质工程。一是适时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把干警的违法违纪率降到最低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政治纪律教育使干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进一步加强学历教育,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重点培养高层次人才,有计划地选送业务骨干进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学习。
(三)逐步形成干部任用机制的良性循环。
一是实行竞争上岗,引进竞争机制。加大干部体制改革,切实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努力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二是在中层干部队伍中也要逐步形成交流制度,加大轮岗力度,让中层干部得到全面的锻炼。尽可能为年轻干部创造机会参加学习交流,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
(四)加强干部队伍的科学管理,严把入口,疏通出口。
一是要多方协作,使招考和分配来的大学毕业生首先充实到基层。二是要拓宽渠道,疏通出口。在提高干警素质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奖惩制度,严格考核机制,推广竞争上岗,实行末位淘汰等制度,彻底解决赖、散、出工不出力人员的处理问题。
(五)加强政工队伍建设。
新时期,政法工作面临着很多新的问题,政法队伍的素质与政法工作的任务要求不相适应是主要的矛盾,要解决好这个矛盾,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必须加强政法机关政工部门的自身建设。一是配齐配强政工干部,加强政工干部的培训,提高政工干部的素质。二是加强市委政法委政工部门的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理顺同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切实承担起协管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和指导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职责。
五、几点体会
通过一年来集中整治司法领域突出问题活动的有效开展,我们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取得市委的重视和支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前提和和保证,也是加强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取得市委对政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更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条件。近几年来,我们工作中遇到什么困难,有什么新的思路,外出考察学习到的先进经验,上级关于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都积极向市委领导做好汇报,争取市委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视和支持,市委领导也十分重视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对我们提出的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采纳。对政法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实行了倾斜政策,做到了“三不”,即工作再忙不能放松政法工作,财政再减不减政法办案经费,机构再减不减政法队伍。正是在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才使得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必须常抓不懈,常抓常新,永葆政法干部队伍的青春与活力。政法队伍建设是政法工作的永恒主题。政法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只是相对的,政法队伍建设也是个动态的过程,稍微放松警惕,随时就可能出现问题。因此,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要常抓不懈。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要一手抓队伍,一手抓业务,抓好队伍促业务”的方针,把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切实摆上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思想上要绷紧一根弦,时刻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注意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并及时加以疏导和解决。要加强对干警的引导教育,激发政法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比学习、比奉献、比干劲的良好氛围。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创新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三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必须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努力做到用制度管人,用长效机制推动工作。制度的科学性、稳定性、强制性、预防性的特点,决定了它在队伍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是管人、管事的最公平砝码。保证队伍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来管理人、约束人。近年来,通过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不断努力,在政法队伍的管理上,可以说已经有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在各个方面基本上都做到有章可循。但要把这些制度落到实处,还需要做大量的艰苦的工作。为什么现在有些地方还会不时地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经过了解就会不难发现,不是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而是这些规章制度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和落实。因此,不能只满足于制定制度,也不能满足于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印在本子上,而要把功夫下在抓落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