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致10死客车燃烧事故车主被警方控制
|
|
本报哈尔滨11月29日电 29日晨,公安部5人专家组抵达肇源县,与先期抵达的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交通厅等单位以及肇源县有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11·28”客车燃烧事故展开深入调查。
11月28日14时40分左右,肇源县境内一辆营运客车发生燃烧,造成10名乘客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车辆系今年9月17日出厂的19座中巴客车,10月22日办理了全员保险,10月23日经肇源县运管站批准为便民客运车。司机持A2车型驾驶执照(允许驾驶该型客车)。
11月28日下午,该车在县城内载了15名乘客(另外还有司乘人员2名),途经和平乡敏字村敏字屯屯中时,驾驶员感觉刹车系统出现故障,停车检查,刚一掀起驾驶座位旁边的引擎上盖,瞬间发生起火。
慌乱中,7人逃出车外(其中1人受伤),10人不幸遇难。
事发后,肇源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成立“11·28”重大事故处理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负责处理善后工作。大庆市委、市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县里组织30名干部成立10个工作组随即深入到死者家中安抚家属。
据悉,遇难的6女4男中,8人来自和平乡敏字村三元屯。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已于29日下午预付赔款100万元。
目前,司机王会思,车主刘清春,乘务人员刘清明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伤者已转入哈尔滨市第五医院救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正有序进行。
作者:曹红涛 来源:腾讯 编辑:所双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