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一六旬老人洗澡猝死 法院判浴池赔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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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1月30日讯 六旬老人洗澡中突发心脏病,猝死在水池中,家属将浴池告上法庭。近日,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浴池负有导致老人死亡的次要责任。
去年10月16日9时,62岁的刘某独自到离家不远的浴池洗澡。刘某洗浴中突发心脏病,等到浴池工作人员和其他浴客发现时,刘某已经溺水在池中。浴池工作人员将刘某抬出水池,并打120急救电话。刘某被送到医院抢救,于当日10时35分死亡。
“洗个澡,人就没了。”死者的妻子认为浴池抢救不及时,导致丈夫死亡,将浴池告到富区人民法院,要求浴池老板赔偿她12万余元。“死者死于心脏病,我们也进行了及时救助,没有责任,不同意赔偿。”浴池老板很不服气。
司法鉴定部门得出结论:刘某因洗浴而溺水死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判定:浴池有义务保障浴客安全,没有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承担死亡赔偿金2万元。
作者:岳可 赵乐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编辑:所双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