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难忍家庭暴力 挥斧怒杀亲夫被判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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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堪长期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妻子持斧头怒将丈夫杀死。近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犯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罗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现年38岁的被告人罗某系利川市忠路镇红沙村农民。罗某之夫瞿某常因家庭琐事对其进行殴打。2007年10月13日晚,瞿某持斧头再次对罗某进行殴打,并将其左手掌划伤,罗某遂起心杀死瞿某。次日凌晨3时许,罗某在卧室内趁瞿某熟睡之机持斧头砍其头、颈等部位,致其当场死亡。当月16日晚,罗某将瞿某的尸体掩埋于自家卧室楼板下的泥土内。11月4日凌晨2时许,罗某在其经常干活的汪营镇天上坪一民房内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法医鉴定,瞿某系因枕后部受到利器砍击致其严重颅脑功能障碍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持斧头杀死瞿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被害人瞿某置妻子罗某的基本人身权利于不顾,长期因家庭琐事对罗某进行殴打,致家庭矛盾激化,在该案的案发起因上存在重大过错,同时考虑到罗某的认罪态度好,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作者:胡安民 向仁才 来源:中新网 编辑:所双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