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借条诈骗不成 反牵出重婚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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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王海龙本想伪造借条诈骗王女士150万元,却不承想这起诈骗案,牵出他另有两房妻室的重婚罪名。昨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法院以诈骗罪、重婚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3项罪名,对王海龙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40岁的王海龙是河北农民,因为一条错发的短信,他与王女士相识后同居在一起。王女士在北京有一家做润滑油生意的公司,于是聘请王海龙负责自己公司的业务。去年10月,王海龙偷偷拿来王女士的个人名章和公司公章,伪造了一张王女士向他借款150万元的借条。然后王海龙拿着这张假借条到法院起诉,要求王女士还款。去年11月,海淀法院受理了这起“借款纠纷”,并向王女士发出传票,接到法院传票后,王女士立即报警。警方将王海龙抓获。
令警方意外的是,这起诈骗案背后竟然还有故事,原来王海龙除了王女士这个情人,还有两房妻室,一个是1989年在河北老家娶的妻子,虽然未领结婚证,但已经生了两个女儿;还有一个则是2004年在北京认识的杜女士,两人同居在一起并生有一个儿子,为了给孩子上户口,王海龙花钱让人做了假结婚证和假准生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海龙通过伪造借据,欲通过欺骗法院取得被害人欠款,而且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此外,因为已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同时,他伪造结婚证及准生证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作者:王秋实 来源:中新网 编辑:所双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