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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的昆明男子邢鲲因盗窃被警方逮捕,家属等到的不是一份拘留通知书,而是一个死讯。
12月11日中午,邢鲲在昆明市体育馆门口与“客户”交易偷得赃物时,被等候在这里的失主当场抓获,随后由茭菱派出所移交小南派出所。这是邢鲲29岁生涯中第5次因盗窃被带进派出所,也是最后一次。
家属公布尸体照片邢鲲死了。警方发现邢鲲“自缢”是在12月12日清晨7时47分,是邢鲲被关进派出所候问室3小时后。此前的警方盘问中,邢鲲对自己的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0小时后,邢鲲的父亲邢才芳见到了找上门来的三名民警,并被以办理户籍为由带到大观派出所。在这里,邢才芳得知了儿子的死讯。记者联系邢才芳时,其家属表示因为受到刺激,其神志恍惚,不便打扰。目前邢鲲的舅舅受委托,作为家属代表与外界联系。
邢鲲的继母尤女士介绍,当晚警方在派出所表示,邢鲲自杀“好像是用鞋带或类似带子物品自缢,具体情况正在调查”。
邢鲲的舅舅尤某向记者展示了在殡仪馆拍摄的照片。从照片上可以看出,死者左额有伤痕,脖颈上的勒痕清晰可见,并有一处疑似疤痕。在死者背部,除去捆绑印痕外,还有一处手指大小的伤痕。
据其介绍,相片拍摄于前日上午9时。当日凌晨4时,家属在五华区公安局领导和民警的陪同下,在昆明市殡仪馆油管桥服务部第一次见到邢鲲的尸体。“揭开盖在身上的白布后,尸体脸上的伤痕让我一惊。”邢鲲的姨妈回忆,“现场看到这幕的家属不约而同地拿出相机和手机拍照。”因为家属没能履行之前与警方达成的不拍照承诺,对方将家属驱离停尸房。
“当晚离开时,死者没来得及被穿上衣服便被匆匆推进冰柜,我们想重给他穿衣。”天亮后,家属再次赶往殡仪馆。“进入房间不久,便有警察进来收缴相机。”邢鲲的叔叔介绍,拿相机的人被一路追赶到了小菜园立交桥。
今日上午进行尸检邢鲲的继母回忆道,昨日下午,丈夫邢才芳先后接到两个电话。一位自称是五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的民警通知,“警方已做遗体检查”。丈夫平静地回答:“尸检时我们家属都不在场,都没有签字,你们既然已经检了,那随你们检吧。”时隔不久,另一个电话打进来,表示尸体尚未检查,有关领导希望面见家属。
昨日下午,邢家前往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向检察机关递交了材料,希望检察机关涉入进行尸检。在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尸表检验通报会上,家属与省、市、区三级检察院检察官见面。昆明市检察院技术处一位领导通报,邢鲲是自缢身亡,出现在死者身上的“伤痕”为尸斑。对此,家属仍然表示质疑。记者获悉,今日上午将在殡仪馆进行尸检,检察院该负责人表示,死亡原因将在尸检后清楚。
家属质疑“自缢”说法邢鲲的舅舅说:“邢鲲2岁时母亲去世,当兵的邢才芳把儿子托付给我妹妹照顾,后来我妹妹就成了邢鲲的继母。我们都不相信他会自杀。”
2005年,邢鲲第三次出狱后开始为服刑期间认识的狱友潘小金(音)工作,2008年第四次刑满释放后再次回到潘小金的电玩商铺。如今,潘小金已是旺角商城的一名负责人。尽管此前记者采访中,这位负责人表示邢鲲不是商场员工,只是某家商户聘请的工作人员,但商城内多位商户证实,潘小金的摊位平时都是交给邢鲲来打理。
家属介绍,邢鲲以商城工作忙为由,搬出了位于新闻路的家,“吃住生活在店里”。在他们看来,邢鲲之所以成为惯偷,主要是“从小父母工作忙,疏于管教,自己交友不慎所致”。邢鲲的舅舅说,“他哥们义气太重了。”
律师希望公布录像邢才芳说自己不否认儿子原来犯过错,犯罪当罚,但罪不至死。昨日凌晨,一份以邢才芳名义申诉的网贴在各大网站转载,要求了解主办邢鲲案的警官姓名、警号;观看审理过程中的全录像、录音记录;要求警方答复为什么儿子在小南所内死亡后才通知家属,并在家属不知情时将尸体送到了殡仪馆。
发帖者是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死者家属希望他能代理此案。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刘晓原表示刚刚得知检察院的表检结果,是否代理要等尸检结果出来后再说。他认为警方通报中存在多处疑点,除了自缢工具、自杀动机无法解释外,邢鲲选择在死角“自缢”,“嫁祸警方”的动机也不明显。“既然警方表示候问室是安装有监控录像,那么从邢鲲进入候问室后3小时内的活动录像就应该公布”。
至记者发稿,警方尚未对该帖做出任何评论,也未公布邢鲲“自缢”身亡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