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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实习生石文娟) 15日,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东西湖区委原副书记李华捌在武汉中级法院受审。检方指控他68次收受贿赂近300万元。
李华捌今年55岁。据检方指控,李华捌在担任东西湖区副区长兼区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东西湖区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建筑工程、土地置换等项目,帮助他人解决工作问题、调动工作、晋升职务,从中大肆收受贿赂,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2003年7月至2009年2月期间,68次收受18家相关单位和人员贿赂,合计275万余元人民币、2万港币、8000欧元、6000美金。
2009年初,武汉市纪委对东西湖区其他领导干部涉嫌受贿问题展开调查,发现李华捌也涉嫌受贿。但在纪委正式立案之前,李华捌主动交待了自己的经济问题。双规后,李华捌在两天内交待了自己受贿以及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实,并写信给家属配合调查,上缴赃款305万余元。
昨日在法庭上,李华捌基本认罪,但对涉案总金额表示异议。李华捌被控最大的一笔受贿款,系先后16次收受武汉一家钢构有限公司老总罗某贿赂共计141万余元。李华捌表示,其中有笔60万元款项系借款,打了借条,准备给留学归来的女儿女婿购买住房。“此款由我亲家来还,但他一直未还。”
公诉人出具证据,证明李华捌与其亲家均有能力为子女购买住房,且有能力偿还所谓借款,而时隔四年都没偿还,而罗某也没有向李华捌要过此款,所以可以认定该笔借款实为受贿。
另外,对几笔几万元的款项,李华捌认为是逢年过节的礼尚往来款。
最后陈述时,李华捌表示对不起党和人民的培养,希望法院考虑其年老体衰,为人民服务了33年,也做了很多实事,加上自首及主动退赃情节,在最大限度内给予从轻处罚。
法院将择日宣判。
引人关注的是,李华捌退赃金额比指控数目还多,对此李华捌未作解释,法院将作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