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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47岁的王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10余年前的一段婚外情,竟然成为被敲诈的砝码。两年里,她先后被“旧情人”李某敲诈走170万元“封口费”。记者昨天获悉,李某在被杨浦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后提起上诉,经市检察院二分院审查建议驳回上诉,二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
李某曾是某国有企业基建科长,年近半百,是有妇之夫。秦某是江苏启东一家建筑公司老板,1994年来沪承包了李某单位的建筑工程。期间,秦某的妻子王女士与李某互生好感,逐渐发展成情人关系。1998年工程完工,王女士随丈夫离开,与李某也中止了婚外情。2003年,李某得知秦某突发车祸意外身亡,又找到了王女士。2005年7月,王女士提出断绝情人关系,但李某不甘心就此分手。
据李某称,正是靠他的照应,秦某的生意才大有起色,秦某死后将千万元财产交给王女士打理,他提出“只要给20万元,以后两人不再联系”,还扬言不给钱就要撕破她的脸面。迫于无奈,王女士于2005年7月一次性支付了20万元。
李某并未因此善罢甘休,又接连敲诈王女士28万元和26万元,后又逼迫王女士写下“我是自愿离开李某,一切责任都在我本人,李某对我很好”等内容的字条。不料,李某就此复印了字条,继续敲诈。2007年6月,王女士又被敲诈走66万元。
王女士的哥哥此后也遭到威胁。为帮妹妹,他向李某账户里又打了30万元。但李某并未停止,反而更加疯狂,竟然直接到王女士老家村委会、乡政府散发字条复印件。李某的妻子则赶到王女士女儿就读的大学,把字条复印件发放到学生宿舍里。
此时,王女士已经无力再拿出钱来,2007年12月,未达目的的李某夫妻找人到王女士家闹事打架。备受折磨的王女士走投无路之际向警方求助。
今年2月,李某被警方调查,对2005年以来敲诈勒索王女士的事实供认不讳,并积极要求退还赃款。事实上,大部分赃款已经被他炒股赔光。为逃避赔偿责任,他与妻子于今年3月离婚,将他名下的房产和财产转移。今年4月,李某再次被传唤,但他不仅对以前供认的犯罪事实进行翻供,而且拒绝在传唤证和询问笔录上签字。
承办检察官说,这段婚外情,无论是物质上,还是心灵上,都让王女士付出了沉重代价。珍惜家庭,固守自身的道德准则,用心营造家庭的和谐,是这一案件带给我们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