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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2月18日讯 17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2009年黑龙江省高速公路10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在这10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共造成56人死亡,49人受伤。
交通事故通常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4类。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据统计,在这10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除了在哈绥高速公路和哈牡高速公路上各发生1起外,其余8起事故都发生在同三公路上。今年10月20日17时许,哈尔滨市驾驶人高某驾驶黑B59777号金龙客车沿同三公路由哈市往汤原方向行驶,当行至宾县辖区459公里750米处时,车辆侧滑撞击护栏旋转后侧翻,造成客车内4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据交警部门调查,事故原因为司机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在10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有5起事故是由车辆超速引起。今年3月19日16时许,司某驾驶本田轿车沿同三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方正辖区448公里处时,由于路面结冰,车辆失控撞到右侧护栏上。司某刚下车,一辆同方向驶来的桦川县季某驾驶的黑D43708号欧曼大货车因避险,车辆单方翻入行驶方向右侧沟下。随后,佳木斯市张某驾驶黑D29033号货车也因冰雪路面车辆失控,追尾撞向京Y29102号本田轿车,货车被迫停到道路中间。16时30分许,方正县驾驶人王某驾驶黑L49970号金龙客车(核载42人,实载46人)也因冰雪路面车辆失控,撞向黑D29033号货车尾部,造成19人陆续死亡、7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经过交警部门调查,事故原因为车辆超速。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交警部门正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查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4类严重违法行为,并且实行“四个一律”:对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一律依法拘留;对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对无牌机动车、盗抢嫌疑车一律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