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晋州电视塔倒塌案八被告受审 被控玩忽职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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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暴风雨袭来,(河北)晋州在建电视塔轰然倒塌,造成275万元经济损失。事件自今年7月23日晚发生至今,备受社会各界关注。12月15日,石市长安区检察院出庭公诉,长安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晋州市原广播电视局局长杨秀斌、副局长史志峰、刘强英及承揽工程的李金荣、薛玉强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控七宗罪。法院将择日宣判。
据了解,8名被告被控的罪行有玩忽职守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受贿罪、行贿罪、串通投标罪、伪造印章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电视塔倒塌案还牵出私分国有资产案,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1月到2009年6月期间,杨秀斌在担任晋州市广播电视局局长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决定由本单位会计张某和出纳田某,将应上缴财政的部分广告费、房屋租金等收入截留,设立账外资金,其中66余万元以交通、通讯补贴和出勤补助等名义发放给单位职工。因此杨秀斌除了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还与张某、田某被控私分国有资产罪。作者: 来源:新华网 编辑:所双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