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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国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扣押的被告人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法院审理认定,王国华受贿金额为1259.4万元人民币和2000美元。
在法定期限内,王国华没有上诉。
王国华,1963年生,漯河人,中共许昌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他在漯河工作了20年,从乡镇团委书记到临颍县委书记。调许昌已经9年,先任许昌市副市长,后为组织部长。
◆ 违规违纪参与土地开发被调查王国华“个子挺高,长得很帅”,被不少共过事的人评价为有魄力,年轻有为。
王国华受贿被判刑十五年的消息传出后,与他有一面之交的人说:“他和《蜗居》中的宋思明有点像,也都因房地产开发出事儿。”
王国华东窗事发时身居许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的要职,手里握着全市干部的调配、选拔和监督等权力。
2008年3月,河南省纪委对王国华“双规”,调查其参与漯河市舒漫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漫公司”)土地开发等涉嫌违规违纪问题。
其间,他主动交代了调查组尚未掌握的收受他人贿赂和接受企业“干股”等犯罪事实。
2008年10月28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次日,郑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王国华。后来,省检察院指定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管辖。11月6日,开封市公安局经开封市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
今年4月7日,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将此案侦查终结。9月1日,开封市检察院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上月末本月初,判决结果被广为所知:王国华任临颍县、许昌市领导职务期间,共收受贿赂1259.4万元人民币和2000美元,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当年我是全省最年轻的县委书记。”王国华不止一次地这样说。他出任县长时33岁,出任县委书记时不过35岁。
46岁的他仕途一直顺风顺水,却被金钱迷惑而“一夜回到解放前”。
王国华的简历显示,他是从基层一步一步干上来的。1981年,18岁的王国华从漯河师范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郾城县(今漯河市郾城区)孟庙公社任团委书记,一年后被选拔到共青团郾城县委任组宣部部长,1984年升任共青团郾城县委副书记。此后,他先后担任过郾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县长,漯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等职。1996年5月,任临颍县委副书记、县长,两年后任临颍县委书记。2001年2月,任许昌市副市长。2006年12月,任许昌市委组织部长。
◆ 帮亲戚开发房地产动用老关系王国华任临颍县委书记后,他的一个远房亲戚刘宏磊认为机会来了。
根据开封市检察院张自勇、王尚义和崔宏伟在《检察日报》上撰写的文章,刘宏磊是郾城(现郾城区)人,大学毕业后进了郾城县城建局,不久就成了城建局下属一家装饰公司的负责人。论辈分,他应叫王国华叔叔。
刘宏磊找到王国华的弟弟王保华,对他说:“趁我叔在位,咱们成立个公司搞房地产吧。注册的事,我去办,不用你和我叔出资,公司是咱俩的。”
王保华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同意以股东身份加入公司,并告诉了王国华,王国华没提反对意见。
1999年7月7日,在采取虚假手段完成注册后,刘宏磊担任法人代表的舒漫房产公司宣告成立。之后,他立即着手争取拿到土地开发项目。
主管城建的副县长曾经是王国华的下属,郾城县的主管领导也很讲旧情,对舒漫公司关爱有加,帮助其取得土地开发权,从规划审批、减免开发费用到办理售房许可证等都一路绿灯。
法院审理认为,1999年至2006年,王国华利用职务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和影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舒漫公司的经营过程中,为其在土地征用、规划审批、费用减免等方面疏通、协调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
王国华任职许昌市副市长时,为舒漫公司开发锦绣天地小区出了不少力。
刘宏磊说:“为疏通关系,我通过王保华让王国华找漯河市主要领导协调。为了办这事,我通过王保华送给王国华10万元。过了一段时间,我通过王保华又给王国华30万元。后来我直接给王国华送了50万元。”
◆ 出让公司45%“干股”保仕途法院认定,王国华兄弟在未出资的情况下,共同收受舒漫公司45%的“干股”。2006年6月,两人将“干股”以800万元转让。这800万元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受贿所得。
根据开封市检察院张自勇等人的文章,这次出转是迫不得已。
早在1999年12月,一名叫李国军的老板想买一块地,王国华表示愿意帮忙。很快,李国军将所需的200万元资金汇至王国华提供的刘宏磊个人账户里。此后一年多时间里,李国军几次联系王国华询问买地事宜,但王国华以各种理由搪塞。
2001年春节,李国军得知,舒漫公司开发沙田世纪苑项目遇到资金困难,是他的200万元救了急。过完春节,王国华说现在土地政策变了,很难办,要退钱给他。李国军不同意。
2003年3月,漯河市政府决定加快开发建设淞江新区。王国华通过关系,帮李国军的国耀公司取得100亩土地的开发权,并帮他贷款1000万元。这些钱不够开发面积6万平方米的地块,于是,王国华建议李国军与刘宏磊联合开发,双方很快达成协议。
因国耀公司无法按协议出资,舒漫公司将其告上法庭。后经调解,舒漫公司同意补偿国耀公司前期投入的1000万元,并同意先期支付所开发项目预期利润600万元。
后来,李国军觉得600万元太少,就找王国华要钱,王国华安排舒漫公司又补偿他200万元。过了一段时间,舒漫公司接手的项目卖得火热,李国军便向王国华索要2000万元,说如果不给就鱼死网破。
这已是2006年,王国华被确定为许昌市委组织部长的考查对象。为了不让事情闹大,他与李国军最终谈妥:付给李国军800万元后两清。但是,刘宏磊从公司拿不出来那么多钱,就找人以800万元买下了王国华的股份。
◆ 房地产市场官商勾结现象“舒漫公司是漯河排名前两位的本土房地产企业。”一名业内人士说,它成立较早,开发项目最多。
舒漫公司当初注册资金369万元,如今注册资金达5090万元,资产近亿元。公司相继在漯河市开发了沙田世纪苑、沙田艺林苑、沙田知音、沙田宜居、沙田锦绣天地、沙田莱茵风景、沙田新空间、橡树林等住宅,建筑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2006年,它迈出漯河,在郑东新区开发了中南海之音。
从2002年前后至今,它经常入围河南省房地产企业综合实力50强。今年4月,2008年度全省地方税收纳税500强公布,舒漫公司以交税1192万元名列第383,是漯河市交税最多的上榜房地产公司。
这其中王国华当初的功劳占了多大,难以估量。他曾在土地征用、规划审批、费用减免等方面如何协调关系,记者尚未了解清楚。不过,房地产市场官商勾结的内幕已是“皇帝的新装”。
土地协议出让,暗箱操作容易。在土地招拍挂制度下,事先了解政府的“底线”,可与同行形成“价格同盟”。事先了解到城市发展规划等,可以抢先“圈地”。项目保证金和土地使用费等少交或缓交,就有流动资金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和项目许可证早拿到,就可以早抵押给银行贷款。调整规划、容积率、楼盘面积、公摊面积、绿地面积……房地产开发的每个环节都有滚滚的无本之利,每个环节也都充斥着官商勾结和权钱交易。一名办案人员称,房地产的产业链有多长,权钱交易的食物链就有多长。
◆ 批发“官帽”、为亲属谋利益经法院审理查明,王国华收受38人共计141.4万元人民币和2000美元,都是在1996年担任县长正职之后。他大肆批发“官帽”,还为亲属谋利益。
他在临颍县收了24人的钱。该县辖9镇6乡,除巨陵镇、窝城镇、王孟乡之外的12个乡镇镇长或党委书记为职务安排向王国华行贿,王国华任职许昌时收了14人的钱。
王国华担任许昌市副市长之后,一帮亲戚跟着他“共荣”。
他的妻弟开办了漯河市旭盟苗木有限公司。王国华给漯河市管农业的副市长打招呼,在不符合条件下申报省农业结构调整扶持资金,最终获得40万元。王国华分得20万元。
他的妻弟入股许昌市四季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王国华通过关系使其揽到多处绿化工程,从而未出资便得到公司25%股份。他先后拿到150万元。
他的妻弟、侄子与他人成立漯河三农牧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的种猪养殖项目未经专家评审,便在王国华关照下上报,获150万元扶持资金。王国华得到40万元。
他的表舅妈在其照顾下竞拍到禹州市三窑沟煤矿。
据悉,刘宏磊被关在周口某地,可能会以涉嫌行贿罪受到起诉。
王国华领罪半个月后,漯河市原市委书记刘炳旺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省高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有报道称,他是被王国华供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