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贱女孩”案二审维持原判 主犯判10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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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卫东等三位案犯等候最终裁定。高鑫/摄
据悉,2007年9月,胡卫东与人合伙成立了北京源源影视工作室,对外招募女演员。但该影视工作室负责人胡卫东等告诉招募来的女孩,想要进入影视圈就必须接受“潜规则”,给她们洗脑后,组织多名少女以“拉投资”为名集体卖淫。
该案一审于2009年10月在北京市海淀法院进行。庭上,主犯胡卫东面对检察机关“组织卖淫”的指控拒不承认,辩称其只是为女孩搭建成名的平台,而与什么人发生性关系均是女孩们出于自愿;对于“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指控,胡卫东竟称是对女孩接受“潜规则”进行的培训。海淀法院经审理认定,主犯胡卫东向未成年人灌输扭曲的性观念,使其接受“潜规则”等错误观念,并为女孩们介绍嫖客,从中收取钱财,构成组织卖淫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两罪并罚合并执行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一审宣判后,胡卫东不服提出上诉,坚持认为自己并未犯罪,而是在帮女孩实现明星梦。
作者:高鑫 郝传玺 来源:正义网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