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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赌资
一把牌赌注40万,一夜输赢数十万到上千万,原重庆保税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信勇,可谓爱赌如命。但刘信勇并不傻,据他交代,打牌除了好耍,就是为赢钱。熟悉他的人都知道,刘信勇打牌赢得多,输得少,涉嫌赌博赢利高达900多万。逢年过节,必然要打牌,法律对此有何规定?
解读:在节假日中,以“赌博为名,行贿为实”,越来越流行。其实,这招非常容易识破。一般情况下,行贿人事前都有通谋,或是感谢领导在之前的关照,或是想得到某项业务。在打牌时,故意采用“非技术性”失误输钱,而且数额巨大,至少在数万元以上。当然,行贿人一般会采用明示或暗示方法,让领导明白“赌资”的性质。其实,用赌资方式行贿,非常危险,除了涉嫌行贿,弄不好还会涉嫌赌博罪。
收服务
除了钱和礼品,不少人也选择送“服务”,而且服务特别周到。遇到领导装修,行贿人就出钱、出力。遇到节假日,邀请领导全家外出旅游,并主动承担巨额费用。
解读:送服务只是形式比较新颖,但性质差不多。任何一项服务,最终都要金钱支付。关键看享受服务前后,有没有接受他人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如果有,换算出来达到5000元,就涉嫌受贿。如果没有,就是享受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星级服务”,也不构成犯罪,则只属于纪检监察范围。
收差价
为表示“礼尚往来”,不少领导在收礼品后,也同样回赠对方。有的中间存在几千、上万元差价,有的金额同等,有的甚至“以物易物”。如彭长健就曾用自己的“欧蓝德”越野车对换他人“讴歌”轿车,吃了差价十余万。
解读:认定受贿,关键看有无“权钱交易”。在这个前提下,如果“礼尚往来”差价太大,别人送5万、10万,你回赠1千、2千,这样显然涉嫌受贿。但如果收受钱物后,给予同等价值的回报,即使有“权钱交易”,也不应认定为受贿,因为受贿毕竟是贪利性犯罪。当然,这种情况,在现实中非常稀有。
(记者罗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