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乳品案庭审:被告称为省钱问题产品尽量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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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上午9时,“上海熊猫有毒奶粉”案件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一审开庭审理。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岳超、总经理洪旗德、副总经理陈德华,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的是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静,而审判长由该区人民法院的副院长范爱君担任。
三聚氰胺阴魂不散
“上海熊猫问题奶粉”案件让三聚氰胺继“三鹿奶粉”事件后再次拨动了公众的神经。
2009年,上海市质量技监部门在污染物监测工作中发现,上海熊猫公司生产的4批次奶粉和4批次含乳调味品“炼奶酱”三聚氰胺超标。
事实上,在2008年9月16日国家质监总局公布的对全国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的紧急专项检查结果中,熊猫公司生产的“熊猫可宝牌”婴幼儿配方奶粉抽查了5件,有3件不合格,其三聚氰胺的最高含量达到619.00毫克/公斤,仅次于三鹿奶粉。
此后,上海熊猫公司曾一度恢复生产,孰料三聚氰胺阴魂不散,卷土重来。
回炉稀释后重现市场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8年10月,因受“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影响,福建省晋江市味天下食品原料商贸有限公司以乳制品滞销为由,将1300余件熊猫牌全脂甜炼乳退回熊猫公司,其中部分批次系浙江熊猫乳品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熊猫公司生产、加工的产品。
嗣后,王岳超、洪旗德、陈德华明知被退回的熊猫牌全脂甜炼乳中个别批次三聚氰胺含量超标,且违反关于严禁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原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作者: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