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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头多出100多万
村书记“变了心”
看着存在自己户头里的100多万,陈书记开始动了心思。近水楼台先得月,先“借”部分用于自己投资,剩下的再用于村里建设,这岂不是一举两得。于是,陈书记拿出60多万,开设了自己的养猪场、麦芽糖厂。这边自己的赚钱事业捣腾得火热,那边村里的建设陈书记也没完全抛在脑后。依照陈书记与村主任的想法,可以先在镇里建个综合楼,一楼用于店面出租,上面几层建成商品房对外销售。
买卖宅基地属违法
村民的辛苦钱统统打了水漂
一买到宅基地的村民,也迅速动工起来。浇地梁、打地基,忙得不亦乐乎。就在公安机关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时,这些买到地的村民已投入了近3、4万元,镇里的综合楼也建成了一半。
由于是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房屋,公安机关要求所有在建的设施马上停工,恢复土地原状。一下子,这些不远千里闻讯赶来购买宅基地的村民全都傻眼了,自己前前后后辛苦投下去的6、7万元就这样统统打了水漂。镇里的综合楼也随之停止建设。
最后,经过天台经侦大队的侦查,没收了村里出售宅基地的全部所得131.2万元,并处该村非法转让所得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陈兵书记除了涉嫌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还因为其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涉嫌构成挪用资金罪。陈明主任涉嫌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两人目前被刑拘在天台看守所。
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专门给农村集体成员解决住房问题,分配给他们的带有福利性质的一种土地使用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其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出租、非法转让和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调剂。此外,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禁止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禁止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
总的来说,宅基地既不可以在城乡之间自由买卖,也不可在村民集体中互相买卖。(通讯员/周余丽王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