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一商家微信搞促销不守信 工商:罚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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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罚款1万元
勒令兑现承诺
绍兴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迪荡所的负责人表示,商家在微信、论坛上的宣传都属于商业广告,一旦参与者履行了“集赞换礼”的条件,并上门购买,就意味着双方已形成合同关系。而商家在履行合同时,却隐瞒“必须购买充值50元以上的记名预付卡”这一条件,已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
“考虑到此项促销活动影响较大,并引发群体投诉,造成欺诈消费者的不良影响。依法对该公司罚款1万元。同时要求立刻停止这项活动的宣传。对于已经完成集赞等三个步骤消费者,要求不买预付卡,也以活动价出售车厘子。”这位负责人表示,此案是近年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首次以合同违法名义查处的欺诈消费者案例,也是查处的首例微信违法营销行为。
钱江晚报记者了解到,这也是我省查处的首例微信违法营销行为。
绍兴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迪荡所的负责人说,微信营销中,首先商家必须自律,在微信、论坛发布信息时要规范。其次,消费者应谨慎,有些商家不诚信,有些点赞活动可能会传播病毒。对于要预付钱款的集赞活动,要特别小心。此外,在集赞后,可通过收藏、截图等形式保留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进行维权。通讯员林佳萍记者苗丽娜
作者: 来源:钱江晚报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