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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若拒绝退还,可能构成侵占罪
记者昨天问小向,知不知道挪用善款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对此,小向显得非常害怕,“我只有17岁,我还不想坐牢。”
记者联系温州鹿城公安后了解到,已有市民就小向挪用善款之事向他们报了案,他们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对于小向通过微信公布个人账户,以公益为名收取爱心人士的捐款,之后又挪用了两万多元之事,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振良认为,小向违背了与爱心人士的约定,即捐款系用于公益,因此作为捐款的爱心人士可以要求撤销赠予,但需在知悉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成立的,可要求小向退还捐款。
另外,赵振良认为,小向的行为还有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有可能涉及的罪名为侵占罪或诈骗罪。
从法律关系讲,小向仅仅是捐款的保管者,但其私自挪用,若其拒绝退还,则很可能构成侵占罪。但此罪属于自诉案件,除非爱心人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公安机关不会主动介入。
当然,如果小向公布账号的目的就是为了非法占有爱心捐款的,则可能涉嫌诈骗。
校长:改正就好,学校会继续欢迎他
昨天傍晚,记者联系上小向助学的对象永嘉县岩坦镇溪下小学的金校长。
说起小向,金校长说,其实这是个挺不错的孩子。
在金校长的印象中,这个孩子很热心。“他来我们学校好多次了,去年上半年下半年都来过,组织过三次活动,学校很多学生都很喜欢他。”
金校长说,去年9月13日,小向联系了温州某培训机构,给学校送来了很多学习用品;去年底,小向又联系了双屿某社区,再次给学校送来了很多学习用品;今年1月份,小向还联系了永嘉某企业,送给每个学生一双棉鞋;后来,小向还表示要联系温州市区某小学,开学时给学生捐校服。
对于小向挪用善款的事情,金校长说,他从来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但是既然小向已经承认错误了,改了就好,孩子哪有不犯错误的。
“我们还会继续信任他,欢迎他来我们学校。”金校长说。
表示会尽快偿还,恳请大家原谅
“其实,第一次挪用善款的时候,我就意识到这样做是不合适的,一直想找个机会还上这一笔钱,但是一直拖着没有还。”小向说起当初的一念之差,非常后悔。
在被曝光挪用善款后,小向也立即表示,他会尽快把这两万多元钱还上, “我会用我的压岁钱,不够还会向父母借钱,尽快还上这些钱。”
对于那个曝光他挪用善款的人,小向说,自己不恨他,还很感谢他,“他指出了我的错误。”
小向说,还上这笔钱后,他计划把这些钱退还给捐款者本人,也可以按捐款者的意思,继续把钱用于助学。“我希望我还能够继续做公益,虽然我犯了这么大的错误,但是我会改正的,恳请大家能够原谅我,能够继续相信我。”
不过,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捐款者和小向联系。
小向虽然只有17岁,但是他做公益已经有两三年了,还为此放弃了学业。在被曝光挪用两万元善款之前,他没有其他涉及金钱的不光彩的事情。
“我父母离婚10多年了,在家里,我感受不到亲情,感受不到母爱。我知道缺爱的痛苦,所以,我才想到要给那些贫困山区里的孩子,带去更多的关爱。”说起自己从事公益的初衷,小向显得有些激动。 □通讯员叶雄伟记者王晨辉
(来源:今日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