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冒充央视总编骗取55万元 获刑十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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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13年12月5日,鲁某、侯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侯某家属代其偿还了被害人18万元。鲁某也向一名被害人退还4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鲁某及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侯某已退还犯罪所得,且当庭有悔罪表现,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一审法院遂以诈骗罪判处鲁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侯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并责令鲁某继续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判决做出后,鲁某及侯某不服提出上诉。鲁某认为自己没有参与侯某实施的诈骗,而检方指控的其他几起所谓“诈骗款”,有的是别人让自己买字画的钱,有的则是别人偿还的欠款。侯某也认为,自己只是同被害人刘某约定,将对方反映的情况刊登在相关网站上,并反映到政府部门,从未承诺帮助刘某在中央电视台和国家主流媒体上曝光,其已履行承诺,因此自己收钱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作者: 来源:北京晨报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