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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担心奶奶将来争房产投毒 误杀5岁男童
2015年04月08日 10:30:15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无辜男童死亡

  奶奶杨某在饮用少量后发生呕吐现象,就没再饮用。2013年11月中旬,潘晓明因肺炎住院,奶奶杨某看望他时将剩余的杏仁露拿给他,说他生病不舒服不愿意喝水就喝点杏仁露。看到奶奶对自己这么关心,潘晓明放弃了继续毒害奶奶的念头。

  这箱有毒的杏仁露就一直放在潘晓明和父母同住的那间房的暖气片附近。为避免父母误食,他对母亲说杏仁露是自己在小店购买的,已经过期了,叫他们不要喝。2014年1月5日,母亲在不知道杏仁露有毒的情况下,将这些杏仁露连同外包装扔到小区楼下的垃圾桶,随后被被害人李某捡拾,并将其中3盒赠与许某。李某饮用其中1盒杏仁露后导致亚硝酸钠中毒,应激性溃疡,经鉴定,李某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害人郑某(男,殁年5岁)饮用其母亲许某给其的1盒杏仁露后于2014年1月6日死亡。经鉴定,郑某符合亚硝酸钠中毒死亡。

  家庭环境、自身认知和性格酿悲剧

  潘晓明坦言,自己平时比较自卑,也不善于和自己亲近的人交流沟通自己的想法,在遇到问题时都是通过和QQ好友聊天来抒发自己的内心情感。同时,他认为朋友家里经济条件都比较好,自己则相形见绌。

  由于潘晓明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刚满十八周岁,法院委托首都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对潘晓明进行的社会调查报告指出,导致潘晓明实施犯罪的原因包括:他的家庭因住房问题产生分歧和间隙,家庭成员间缺乏良好的沟通和信任,这使得他感受到家庭关系和生活的危机。他自己也表示,随着年龄的增大,受家庭关系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他开始担忧家庭的经济和住房情况,心理上产生不安全感,希望解决这一问题,但是缺乏相应的能力和正确的途径,于是采取了极端的手段,他将此描述为“希望一次把这些问题都解决”;处事方面较自我、冲动,当家庭关系出现纠纷时,他主观上放大了家庭关系和自身生存的危机,进而决定通过极端的方式实现自己的诉求,性格特点、较偏激的自我认识以及以我为先的价值观是导致其实施此次行为的重要原因;缺乏对法律和他人生命的基本尊重,在计划实施犯罪行为时,他只考虑如何逃避责任,并没有考虑他人的权益,对他人的生命极为漠视。

  该中心社会调查员王徐晖在庭审后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潘晓明从小的生活环境,使其没有自己的独立空间并且缺乏一种和谐的家庭氛围,因此性格中对独立空间的渴望显著,在对自己没有正确认知的情况下,他选择了以一种极端的方式表达诉求。家庭环境、自身认知和性格,以及事后第三方介入等种种情况,促成了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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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大河网  编辑: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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