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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微信组建庞大卖淫群
前述所谓的演员、模特杜某以及乔某,均系化名,两人除了自己卖淫之外,此番被查主要因为涉嫌组建微信群,开展大规模介绍卖淫活动。其中杜某真名江某,正是相关卖淫微信群的群主。
根据检方的披露,江某等人为了方便介绍他人卖淫,从中赚取介绍费,便专门开设了微信群“某某深圳演艺圈”等,伙同犯罪嫌疑人张某、顾某等人,利用微信虚拟的网络平台,将分散的卖淫女组织起来,招募成为群员,长期从事卖淫犯罪活动。
在这一团伙中,她们将微信群作为了供她们专门介绍提供卖淫服务的平台,除了“某某深圳演艺圈”外,江某、张某等人还建立了“某某丽人群”、“某某艺人校花群”等多个微信群,群员除少部分是“经纪人”和摄影照相推销人员外,绝大部分都是卖淫女,并且要求是熟人拉入群、身高容貌较好等。其中仅“某某深圳演艺圈”一个微信群,群员即近500人。
在微信群内,群主及群内全体人员,在微信群内常发布卖淫嫖娼信息的“开工信”,通告开工区域、价格、长相、身段、名气等,并通过微信群通告地点、价格、特定性服务需求等嫖客需求信息。
同时,群内群主与成员之间,相互介绍卖淫,谁介绍谁提成,甚至还有卖淫女接单后坐飞机到外地去卖淫。卖淫结束后,卖淫女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将介绍费用交付给介绍者。若有人卖淫后却“跑水”(不支付介绍人的介绍费),介绍人则会制作“封杀帖”将该卖淫女的违规行为在微信群里进行公示,其他群员也会以不介绍生意进行“封杀”,并且会提醒群主使用微信“踢人”将她驱逐出群。
被逮捕的五人,都在前述微信群上,有的作为建群者或参与者介绍卖淫自身也参与卖淫,有的作为专门的“经纪人”招募并帮卖淫女介绍嫖客等。
据悉,“五一”节前两天,该案移送市检察院报请审查逮捕,厚厚的十本卷宗,近百份笔录。
如何变身“提价”?
身份包装文化公司助力变“名模、演员”
微信群除了具备交流各种卖淫信息的功能之外,还提供包装服务。根据检方披露的情况显示,当有卖淫女要想提高自己的卖淫价格,就会在微信群内联系摄影拍照人员拍各种性感的照片。
同时,由专业人员帮其将相片进行技术处理,并由文化传播公司的推销人员帮其做一套假的个人宣传资料,再通过推销人员联系“某某百科名片”的公司办理上网发布信息。
于是正如文本开头所描述的那两名演员模特一样,只要通过网络搜索她们的信息,出来就成了各种选美明星、知名模特、出演过多部电视剧的演员等。但实际上,这些信息均为虚构。而卖淫女如此一番包装,卖淫的价格则得到大幅度提升,一般“出场”都是数千元甚至上万元。
南都记者获悉,除江某等5人被逮捕外,还有多名通过该微信群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违法人员、以及微信群上帮卖淫女拍艺术照、宣传推广的文化传播公司的人员等,也已被查处。
虚假宣传网络公司有偿发布虚假信息
检方还透露,从该案件中也能明显反映出来,背后浮现出搜索引擎公司有偿推广的影子。一些卖淫女的虚假并暗含违法信息的个人宣传资料,通过推销人员包装后联系“某某百科名片”的公司,可以顺利通过网络审核进行发布,摇身一变,成为选美明星、知名模特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意无意地成为了她们违法活动的帮凶。
“一些搜索引擎公司过于注重商业利益,或对员工的管理不严等,造成出现这种涉黄信息、虚假信息都能堂而皇之通过审核的乱象。对于网络涉黄信息也应‘零容忍’,搜索引擎有偿推广也应纳入法律的监管,毕竟,我们都需要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陶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