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诈骗遭网上追逃 妻子“被负债”200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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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
如能举证与己无关就无须共同还债
因为类似案件的出现,有人感叹“女人命苦”,甚至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条款提出质疑。昨日瑶海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对此发表了观点。
该负责人认为,共同债务,也是有理由的。“一些人在借了大额债务后,无力偿还,就通过离婚将自家的财产全部转移到妻子名下,甚至一些借来的钱也转到妻子银行卡里,如果不规定夫妻共同债务这一概念,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就得不到保障。”他同时表示,并非所有的债务均会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一方能够举证,这些借款与己无关,同时自己也未享受到利益,就可以不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作者: 来源:中安在线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