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18万汇错人被冻结 法院称"已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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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钱非特定物不好区分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认为,法院这样做是对的。就如法官所说,钱不是特定物,一旦到了谁的账户,就无法区分开来,就成了俞某的财产。
这和物品不一样,比如一套机器设备,送货的送错了仓库,结果这个仓库恰好也被法院查封。但设备能区分,能证明原来的所有权,只要法院审查后确定不属于债务人,就能还给原来的主人。但钱就不一样了,一旦进了账户就混在了一起。
法院处理时会很谨慎。打个比方,需要确认这钱是真的打错了,还是假的打错了。如果有人打了笔钱到已被法院冻结的账户上,债务人和汇钱方串通,一起去跟法院说汇错了,要求取出来,法官要怎么辨别真假呢?
现在这个案子,也不能排除这个可能。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是一般债务的话,谁先诉求查封冻结财产,法院便先执行谁的案子。除非债权人有抵押权,可以优先受偿。或者在企业破产的案件中,工资、税款等要优先受偿。
如果俞某之前这个30万的债务纠纷的案子还没判决,或者判决还未生效、法院还未执行,小杜可以申请参与分配,说不定能分到一小半。
据《钱江晚报》报道
作者: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