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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力任性,“吃空饷”屡禁不绝
2005年,中央编办向全国发出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对“吃空饷”行为进行自查,中央有关部门进行抽查。2006年至2013年,中央相关部门也多次下发通知、颁布规定,治理公职人员“吃空饷”和解决超编用人、编外用人等问题。
虽然连年整治,但从部分地方公布的清查情况看,“吃空饷”者却不在少数。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认为,“‘吃空饷’的形式与手段虽然五花八门,但背后总能看到权力的影子”。
以在编不在岗的情况为例,有的是已经调离,但没办理手续,属于制度管理不严;但也有不少是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安插自己的亲属“吃空饷”,甚至有领导的子女高中还没毕业,就已经被安排进相关单位领工资。
实际上,一个单位编制人数有多少,哪些人在岗、领不领工资,这些情况单位或部门不可能不知道。像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财政拨款,长期旷工、请假但工资照领,受到刑事处罚工资却未按规定停发等情形的发生,都绕不过人事、财务部门和单位领导。这些现象之所以能畅通无阻,里面牵涉的更多是权力与利益的问题。
2011年,时任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委书记杨存虎的女儿被指从入读大学开始在省疾控中心“吃空饷”5年,而疾控中心负责人竟称此人在“脱产学习”。
正是这种“权力安插”、“权力配合”和“权力庇护”的环环相扣,使得“吃空饷”问题难以根治。
一些基层干部也坦言,“吃空饷”的大都是领导干部、关系户和上面打招呼的,作为基层单位很难处理。
此外,对“吃空饷”者处罚不力,责任追究制度缺乏足够的惩戒力和威慑力,也被视为“吃空饷”顽疾难以根除的一个重要原因。
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副县长任教训,在渭南市富平县任副县长时,利用职务之便,让正在上学的儿子“吃空饷”,一年多时间“白吃”4.5万多元。任教训被人举报后,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反而被平调到邻县当副县长,履新一个月后才被通报上缴“吃空饷”所得,仅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根据公开资料,目前对“吃空饷”者的处理通常是停止支付其工资和津贴补贴,追回其多领的财政资金,上缴至同级财政部门;将涉事单位相关负责人免职等。
在中央党校教授辛鸣看来,这种“保护性”问责难以起到震慑“后来者”的作用,容易导致“屡禁不止、屡治屡冒”。
3多管齐下,医治“吃空饷”痼疾
“吃空饷”不仅是对公共财政资金的蓄意贪占,更是对于政府廉洁形象的损耗,是一种不可轻视的腐败变种。
2014年12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对各种名目的“吃空饷”,要坚决严肃查处责任人。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要从严问责。分析人士认为,这是立竿见影的“治标”之举。
“铲除‘吃空饷’土壤与反腐败力度息息相关。”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认为,一定要在调查清楚干部“吃空饷”事实的基础上,对放任“发空饷”的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要深挖其中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为,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教育警示。
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在问责层面进行积极探索。如江西省南昌市规定,超过清理期限若发现单位仍有2人及2人以上“吃空饷”,对主要领导实行撤职处分。陕西省规定,凡不如实自查自纠,经群众举报并查证属实的“吃空饷”人员,除退还已领工资和相应福利补助外,还要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并对单位主要领导实施问责。
法律人士则认为,除了一般性的追查连带责任之外,对于“吃空饷”的清理还应超越追缴冒领工资、清退、开除相关责任人的层面。
福建信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宝胜表示,“吃空饷”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或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触犯诈骗罪或贪污罪,部门负责人也可能涉嫌渎职罪,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与行政责任上的追责相比,法律的制裁无疑更具震慑力。
在依法严厉惩处“吃空饷”的同时,建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长效机制也是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一大亮点,这被视为直指“吃空饷”行为屡禁不止的根源,是治本之策。
没有改革,不纠正体制机制弊端,很难根除“吃空饷”。相关专家建议,一方面应公开编制人员、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让“吃空饷”没有办法玩“潜伏”;另一方面,应把整治清理“吃空饷”常态化,定期“大扫除”,使其趋于法治化、规范化、完善化,走出“治理复发治理”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