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平安播报 地市动态 见义勇为 反腐直击 政法综治 警方传真 平安创建 政法文化 公告发布 诉讼指南 信息公开
精彩专题 检察风云 法院天地 司法之窗 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龙江律师 以案说法 护航龙江 图片精选 视频在线 最新稿件
   
站内检索    
官员涉杀女友获判无罪 媒体:疑罪从无显司法进步
2015年06月24日 13:43:12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链接

  法院评析案件焦点

  关于死亡时间:没有证据能认定被害人死亡的确切时间,对胡祖英死亡事件只是根据尸检报告推断得出,而且只能得出一个不确切的时间段,公诉机关指控的死亡时间为3月8日夜间不具有确定性及唯一性。

  关于案发现场:目前没有证据能确凿认定本案的案发现场,本案案发现场只是推定,据此也无法得出是封闭现场或是开放现场,也无法确定现场的在场人员。

  关于作案动机:出轨、被“举报经济问题”?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人陈辉的作案动机不明。

  关于血潜手印:在捆绑尸体的胶带纸上检出陈辉的加层血潜手印,只能证明陈辉接触过尸体和捆绑用的胶带纸,不能得出陈辉杀人的唯一结论。

  关于两部手机:根据手机分析系统显示,2012年3月9日被告人、被害人两个号码当日的通话及短信发送所处基站位置在陈辉的办公地点的基站,这只能证明两部手机可能在一个位置或位置相近,而不能得出就在一个位置的唯一结论。

  关于相同物品:根据检验报告,包裹尸体头部的绿色毛巾和从陈辉家提取的浅蓝色毛巾纤维成分相同,只能得出是同类物,而不是唯一的结论。

  关于逃避犯罪:对陈辉使用的电脑检出有搜索“故意杀人罪”“手机定位”等词的问题,不能成为陈辉杀人的证据。

  关于证据失踪:本案中没有查获作案工具、被害人的手机,在被告人陈辉使用的车辆上也没有检出被害人的血迹,即没有证据证明陈辉行凶杀人及运尸掩埋的指控。

  据《云南信息报》

首页  上一页  [1]  [2] 
作者: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郑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