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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车是否为肇事嫌疑人所拥有?
陕AH8N88宝马车登记车主为许某某,实际使用人为王季进。经调查,该车车主因债务纠纷,车辆多次转手抵债,后王季进于2015年年初以40万元的价格私下购得并使用,但未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目前警方正在对该车多次交易转手情况进行调查。
肇事嫌疑人驾驶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经调查,王季进的准驾车型为A2,驾驶证有效起止日期为201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16日,有效期为10年期。
嫌疑人是否是网上所传的富二代、官二代?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王季进(男,35岁,江苏靖江人),暂住南京市江宁区,目前其父母在靖江老家务农。其父1992年在南京打工,后在某装饰城经营水电材料销售生意,于2006年因身体原因,将店铺交给儿子王季进经营。其母亲无工作。
嫌疑人被审查时为何被戴头盔和约束?
嫌疑人王季进被抓获带至派出所后情绪十分激动,大声喊叫,用头撞墙,并试图咬民警和特勤人员。出于安全需要,警方为嫌疑人王季进戴上头盔,将其双手反铐,并用约束带控制其双腿。
宝马车车速到底是多少?是否超速?
根据调阅视频和目击证人反映,陕AH8N88宝马车肇事时瞬时车速很快,但具体的数值需要进一步进行鉴定。
事实+
南京宝马肇事司机将如何治罪
目前,南京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王某刑事拘留。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警方表示,肇事者王某事发后离开现场,自述是因为过分害怕,而且其并没有走远,因此是否能够认定逃逸,仍需要进一步调查。事实上,即使王某的行为构成肇事逃逸,由于马自达轿车内的两名人员系当场死亡,不属于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因此按照南京警方刑拘时的罪名,即便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具有肇事后逃逸等情节,按照刑法,其面临的法定刑责也仅仅只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刑法理论和现有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刑法这样的规定也许并不算低。但王某的行为很可能已经超出了交通肇事罪的范畴。
对于王某的行为,有关法律人士认为,可以认定他对“发生车祸致人死亡”是间接故意的,且危害到了社会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造成2死1伤的严重后果),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而一旦用该罪名定罪量刑,王某则要被处10年以上刑罚,包括无期徒刑或死刑。这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有很大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