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成典型输入毒品消费地 犯罪主要集中在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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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重视的犯罪特点
毒品犯罪呈现一些特点,需要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交通枢纽成毒品运输阵地。长途汽车站、进京高速公路、火车站等交通枢纽,易成毒品运输渠道。据统计,在已结的35件一审运输毒品案中,仅在北京西站人赃并获的案件就有10件,在进京高速收费站、检查站、服务区抓获被告人的有8件,在市内长途客运站抓获被告人的有5件。
部分贩毒者选择通过物流公司将毒品派送到全国各地。如王某运输毒品案中,王某向外地贩毒者约购毒品,贩毒者通过物流方式将毒品寄运至北京,王某在取货时被当场抓获。
北京系典型的输入毒品消费地。目前尚未在辖区内发现大批量制造毒品的案件,据统计,在已结的35件一审运输毒品案中,仅有2件系准备将毒品从京运往山东时被查获。
进京的毒品来源地比较集中。据统计,在已结的35件一审运输毒品案件中,毒品来自于广东的13件,湖北6件,四川4件,湖南2件。
毒品藏匿方式隐蔽多样。如采用密封袋伪装成食品、茶叶、化妆品,在鞋底设置夹层,在真实货物中混杂藏匿毒品等。如陆某运输毒品案中,陆某将毒品伪装成食品放在“维维豆奶”包装袋内,乘坐火车从广州来京,后于西客站被民警查获。
针对毒品犯罪审判中发现的问题,该院认为,应当堵源截流,压缩毒品犯罪生存空间:建立堵源截流、查缉毒品的社会网络,在交通要道、运输交通工具上形成全天候的堵截防线和查缉网络;加强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查处力度和频率;建立全国吸毒人员和曾经实施过毒品犯罪的罪犯资料库,增强毒品犯罪打击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党小学)
作者: 来源:中国网 编辑:郑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