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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建房博取240万赔偿
在坝光拆迁补偿当中,“建房博赔”现象极为普遍。而黄伟明的受贿清单中,也有一部分来源于参与“建房博赔”。
黄伟明的下属张福顺的证言中称,2010年6月左右,黄伟明在办公室与他聊天时问及该村还有没有地方可以“建房博赔”。
张福顺就提及虾苗场后面有一块地,他家在该处有股份,可以建房。黄伟明则建议他回去建个房子博取赔偿,至于房屋确权的问题,则由他来搞定,赔偿款平分。
张福顺与其他两个股东出资12万元,在2010年7月就建了两栋房子,最终博取了240万元的赔偿。三个建房股东一番折腾每人获纯利40万元,黄伟明也分得61万元,除此之外村里还分得48万元。
当地村民吴小强同样是如此,于2008年8月抢建了8栋房产用于博取赔偿。在获得高额赔偿之后,送给黄伟明1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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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各方利益均沾
葵涌执法队多人被放倒
实际上在拆迁补偿上,涉及到多个环节。而黄伟明在当地被称为“明哥”,上下关系较熟,也是一个重要的中间人,由此各方经过黄伟明的协调,利益均沾。
如参与“建房博赔”的欧阳洁柱,本身是拆迁工作组成员,他了解到高大村原村长谢锦昌在高大村还有一栋老房子。他与谢锦昌的女婿是同学,于是两人一起合资20万元在2011年七八月份把房子整修以获取赔偿。
申请房屋赔偿第一步就是房屋确权。但是执法队现场勘查时发现房屋第二层是抢建不同意确权。欧阳洁柱找到了“有能力”的黄伟明,提出赔偿的三成归黄伟明。最终这栋房子博得赔偿120万元,黄伟明收了33万元。
而黄伟明搞定的正是执法队有关领导干部。葵涌执法队多名领导干部,包括伏超群、谭巧雄、连立新等人,都曾接受黄伟明请托协助确权。三人因卷入多宗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根据黄伟明等人的证言还显示,负责拆迁评估的中项评估公司史铁钢,以及负责评估督导的格衡公司李果等人,均收受了黄伟明等人给予的好处,从而在评估过程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中史铁钢在一份证言中承认收受45万元,其中有40万元来源于黄伟明。李果则承认收受黄伟明给予的15万元。在利益均沾的局面之下,本应该相互牵制的力量,最终同流合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