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将派44个纪检组进驻105家省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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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督派驻机构履职
依据党章规定,派驻机构主要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重点监督对象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和处级干部,对驻在部门(含归口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市级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纪委对派驻机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失职渎职的要追究责任。
湖北省出台的《意见》明确,采取单独派驻、归口派驻两种方式设置机构,实现对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名称统一为:湖北省纪委派驻纪检组。派驻机构由省纪委直接领导,向省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
根据《意见》和总体方案,在推进改革的步骤上,采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规划省纪委共设置44个派驻纪检组,共覆盖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105家,达到党内监督不留空白。
派驻机构8名组长暂未确定
记者从湖北省纪委获悉,目前,派驻机构8名组长人选暂未确定。
下一步,湖北将推出《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四个提名考察办法,派驻机构干部由省纪委统一管理,组长人选由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提名并考察。
据介绍,组长担任驻在部门(不含归口监督的其他单位)党组(党委)成员,不设党组(党委)的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在领导班子中的排序执行有关文件规定,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专门履行监督职责。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下旬,北京市纪委公布的消息显示,将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等市级党和国家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并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市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的全覆盖。新华网报道显示,北京的改革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尚属首次。根据湖北省近日公布的《意见》,省级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组的改革已提上日程。(记者桂田田)
作者: 来源:中国台湾网 编辑:郑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