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厅长日均受贿7万从未存银行:只为静静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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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四:与送钱人“投缘”
因犯受贿罪被判刑十二年的山西省临汾市原副市长周杰,谈到在接受行贿人邓某送给他的200万元时说,“我当时没想那么多,觉得我和他比较投缘,就收下了。他为什么会送钱给我?我到现在才知道他肯定是冲着我这个副市长才送的,因为当时我是临汾市分管工业、煤炭的副市长。”
理由五:不知贪污是重罪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水利局原局长曹桂芳,因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狱中的曹桂芳在接受采访时说,自己法制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在被纪委审查期间,还认为自己涉案金额不大,只要主动交代,积极退赃,就不会有事,直到以涉嫌贪污罪被逮捕,她才知道贪污是重罪。
理由六:为了经济发展
2009年12月,重庆潼南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谭新生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庭审中,谭新生承认收受“礼金”、“奖金”的事实,但他辩称:“我没有受贿动机,所履行的是正常职务行为,是为了发展,体现了发展才是硬道理。”同时,他认为行贿之人都是自己几十年的朋友,互相之间礼尚往来很正常,不应算受贿。
作者:魏婧 来源:中国网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