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两农业部门负责人受贿百万 难工程承包商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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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难工程承包商捞钱
据检方指控,王朝山、杨国崇联合“上司”,是通过虚增工程款来骗取国家资金,而虚增工程款的直接动机是为了补贴承包商。
据了解,陵水广进洋农田整治工程启动后,该项目最终有5家公司中标,工程队老板王承雄、林尤良、云昌海成为工程实际承包人。2011年11月,该农业工程项目开始施工。然而,本为惠及群众的民生工程,却被王朝山和杨国崇用来捞钱。
王朝山曾供述,按“规矩”他们是管工程的有发言权,可以刁难老板。于是,他让杨国崇去向老板们要钱,杨国崇积极地联系各施工队老板收取钱财。
据检方指控,2011年广进洋项目中,王朝山伙同杨国崇先后以工程开支、上级检查等借口向工程老板林尤良、云昌海、王承雄共索要63万元。另外,王朝山单独收受林尤良3万元、王承雄3万元。2012年,在陵水县农综办实施老党洋项目中,两人先后向各标段老板索要财物共计55万元。
为封住这些工程队老板的口,王朝山想到一个好办法:通过虚增工程量的方法来补偿老板的经济损失,并由杨国崇具体操作。
近日,陵水县法院一审分别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王朝山有期徒刑14年,判处杨国崇有期徒刑13年。二人不服上诉,海南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记者邢东伟
作者: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