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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女拒交停车费伤人被判刑 网友:不作死不会死
2015年08月19日 13:45:14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奔驰女:停车时没看到收费标志

  37岁的闫某是河北三河燕郊人,案发前在北京一家公司上班。今年5月26日下午3点半,闫某在通州新华南路由北向南西侧辅路路边,因停车收费问题与张某发生口角后,驾车强行离开时,将张某甩倒在地,致张某右锁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庭审现场,已经取保候审的闫某被带进法庭。“我认罪。”闫某说,“当时停车也就15分钟,张某拉着车不让走,当时她没穿制服,我停车时也没看到路边的停车收费标志。我于是才开车走,开出50米后遇红灯时,我才发现张某从地上爬起来,捡起帽子要追我。我认为她没什么事,就开车走了。我要去接放学的孩子,因此很着急。”

  据悉,事发后,闫某跟张某达成协议,赔偿了张某15万元,张某对闫某表示谅解。

  闫某说,之后警察联系她,让她到派出所说明情况,于是她就去派出所了。“我开的车是我妹妹的,我停车时没看到收费员。”

  收费员:车开时手还在车窗上

  据张某证言称,当天下午3时许,她被派到事发现场收费,一辆黑色的奔驰车停在一家凉皮店前的停车位上。大约3时40分,一名女司机打开车门开车就走,她上去拦着让女司机交停车费。“我当时让她看计时器,要求缴纳1元停车费,谁知她说不给钱。”

  张某说,当时她的手放在司机位置的车窗位置,对方开出就走,把她带了10多米,之后甩下倒地。她起身就追,那女司机开车到了红绿灯路口右拐跑了,后来张某就被送到了潞河医院。

  法官认定,因获得被害人张某谅解,因此对闫某从轻处罚,法官当庭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闫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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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南方网  编辑: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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