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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
有部门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负领导责任的副校长被免职
经查,自2003年起,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北京邮电大学有关部门及科研人员通过列支会议费、餐费、住宿费等方式,将套取资金(主要为科研经费)支付到北邮科技酒店,用于有关支出,结余资金形成“小金库”,涉及资金达到280余万元,造成国家和学校资金流失,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洁纪律。该校出现大范围违规违纪问题,反映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杨放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委员、副校长职务;给予党委书记王亚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晞党内警告处分。
相关人士告诉北青报记者,对于科研经费来说,一般走正常的规定用途,是花不完的,而如果花不完,那些没有花掉的部分,下一财年就会被收回,所以要用各种相关发票去兑现这些经费额度,“时间长了就变了味,个别高层会中饱私囊,该花的科研方面的钱也不花了”。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北京邮电大学第一次曝出科研经费问题,去年,软件学院执行院长宋茂强曾伙同他人,以虚列劳务人员名单的方式,冒领科研经费6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对外经贸大学
副校长刘亚违规兼职取酬在6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通报显示,自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刘亚在6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取酬126.6万元。刘亚在经济实体中的兼职情况,未向组织报告,兼职取酬未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申报,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和组织纪律。
此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在担任院长期间,先后在4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兼职取酬合计人民币152.9万元、港币120万元。汤谷良虽向学校报告了兼职,但隐瞒了取酬问题,还多次持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擅自延长出访时间和更改行程路线,在科研经费中报销其妻子、女儿往返美国机票费用,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和外事工作纪律。
刘亚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委员、副校长职务,追缴其违规兼职所得;汤谷良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追缴其违规兼职所得。
去年5月,教育部发布规定,要求高校领导干部不得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和领取薪酬,在社会团体中兼职不得超过两个,在社会兼职情况要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
在对外经贸大学官网上,北青报记者找到一份2014-2015学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一栏中,这样写道,“经核查,我校校领导9人,目前并无在企业兼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