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父亲缺少裁定书 未能成功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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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获悉相关情况后,9日上午,唐志坚向最高检递交了一份申请,希望最高检对林森浩死刑执行进行紧急干预并暂缓执行。唐志坚称,他在申请中指出案件仍存在相当多疑点,“主要是想强调,生命只有一次,人死不能复生,相关判决一定要慎重,希望最高人民检察院能依法实施监督”。
林森浩案二审时,辩护律师斯伟江与唐志坚提出,该案在投放毒物的检测程序、剂量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并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胡志强出庭,提出了黄洋并非死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而是死于暴发性乙型肝炎的观点。这些观点被舆论称为该案的“大逆转”,但二审法院认为,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信。而控方提交的两份鉴定意见规范合法,检验防范、检验过程、分析说明和鉴定结论不存在矛盾之处,且能相互印证,予以采信。法院认定,林森浩的行为最终致使黄洋饮用后中毒死亡,依法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天上午7点半左右,林尊耀与曾担任过林森浩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的谢通祥一起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来访接待室,提交了《林森浩案死刑复核抗诉申请书》,并与接待人员谈了大约一个小时。出来后,林尊耀表示,接待人员称,申请人提供核准死刑的刑事裁定书,最高检才可能考虑启动相关程序。
随后,林尊耀前往最高人民法院,向接待人员递交了《暂缓执行林森浩死刑申请书》,并希望获得核准林森浩死刑的刑事裁定书。但接待人员表示,按照规定,相关裁定文书应由上海二中院提供。林尊耀电话联系了上海市二中院的法官,对方只表示,裁定书会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给辩护律师。
作者: 来源:中青在线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