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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到农业银行内ATM机取款后 卡莫名"被消费"
2015年12月15日 14:13:16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收到赔偿却与“被消费”数额不符

  王先生称,虽然自己的生意很忙,但为了弄明白自己的钱到底是怎么没的,多日来他不知道跑了多少趟银行,因为到银行的次数太多,连打扫卫生的阿姨都认识他了。

  经过近20天的沟通交涉,12月12日晚,王先生的手机上收到一家网站发来的赔偿通知,但赔偿金额是2499元,而非王先生丢失的3000元。

  12月13日一大早,王先生再次来到银行,想就这一问题进行沟通,但由于是周末,相关负责人没有上班,所以他只能等周一再去沟通。

  接受记者采访时,王先生苦笑着说,虽然自己“被消费”的钱并不多,但总觉得心里憋屈,就想弄明白自己的钱到底是怎么没的。为此,王先生说他还特意咨询了律师,律师称可以起诉银行,但听说光是律师的代理费用就要5500元钱,比自己“被消费”的钱还要多,王先生不得不暂时放弃了这个想法。

  王先生告诉记者,虽然收到了赔偿通知,但不仅数额不对,并且钱还没有到位,即使最终“被消费”的钱真的追回来了,自己这么多天奔波于银行还浪费了许多时间和精力,这损失朝谁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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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卡被盗刷责任如何划分

  随着我国银行卡业务近年来的迅猛发展,刷卡消费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并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最近社会上频频爆出银行卡被复制,随后在异地被盗刷的案件,引起了各方的高度关注。

  如果银行卡被盗刷了,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首先,最简单的原则是,持卡人发现了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如果马上申报挂失,那么申报后的损失由银行负责,申报前的损失如果无法认定是银行的过失造成的,那么只能由个人承担。

  其次,信用卡正面有持卡人姓名,背面有持卡人签名,商家在受理持卡消费时应按规定履行审查义务,核实卡的正面拼音与背面签名栏内的签名及交易清单上的签名是否一致。同理,银行存有客户的签名底稿,也应该履行核对的义务。根据《银行卡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消费时商家要将消费者的签名和信用卡背面签名的笔迹仔细对比,防止有人盗用信用卡,如果商家没处理好这个环节,那么商家应该负责任。如果查回被盗刷记录,发现消费时签名的笔迹不是本人的,或者通过录像发现持卡消费者与信用卡上的照片不是同一个人,那么银行和商家都负有责任,损失由银行和商家分担。

  再有,如果被盗刷是由于信用卡和签名一起都被复制了,或者是网上电子交易的密码被盗了,银行和商家在这过程中已履行了核对的义务,并无过错,那么银行和商家都没有责任,这种情况只能追究违法复制卡者的刑事责任,并交由公安机关侦破。

  此外,若是因不法分子在自助银行安装了读卡器和微型摄像头致使储户的银行卡被盗刷,储户诉至法院要求银行赔偿损失,银行因未尽到对自助银行的安全维护义务,也应当对储户存款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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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大庆网  编辑: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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