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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1日起实施 违法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年03月02日 11:04:32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人身安全保护令”成法律盾牌

  王芳表示,反家暴法的一大利器,是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反家暴工作从事后惩治变为了事前预防。根据反家暴法,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即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暴法特别提出,申请人的相关近亲属,也被纳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

  反家暴法强调,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为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亲自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等机构可以代为申请。被申请人若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可能被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面临家暴可求“紧急庇护”

  王芳表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从预防到救助“全链条”覆盖

  王芳告诉记者,反家暴法对反家暴工作的主管机构、社会责任、预防教育、司法处置以及救助措施等方面作出了“一揽子”规定。在家暴预防方面,反家暴法要求,工会、共青团、妇联、幼儿园、学校等组织和机构要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开展反家暴教育,居委会、村委会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要配合协助;在救助措施方面,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需为家暴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所及临时生活帮助,法律援助机构需提供法律援助,法院也要相应减免诉讼费用。

  近年来,我省积极实施“筑网行动”,健全反家庭暴力维权网络。省妇联协调省法院、公安厅、司法厅、人社厅、民政厅在全省基层成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家暴“110”报警中心、伤情鉴定机构、家暴“110”投诉站、家暴庇护中心、妇女法律援助工作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组,筑牢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网,妇联组织的“姐妹港湾——妇女维权服务站”已经实现社区、村屯全覆盖。全省各社区(村)都依托“姐妹港湾”建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站”,开展心理咨询、疏导服务,宣传家暴防范知识,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将可能发生的家庭暴力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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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帆    来源:东北网  编辑: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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