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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探访
卖家看看不及时过户的后果——
卖车给老同学,出事故自己当被告
昨天,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了解到,买卖车辆没有过户的事情在南京屡见不鲜,也有原车主因此惹了很多麻烦。“我们辖区内就发生过这么一起事故,原车主被告了。”南京交警三大队人士说。
警方介绍的案例是这样的:秦某驾驶轿车沿南京中山南路由南向北行驶,到了升州路路口时,不慎撞到一辆正在过马路的自行车,骑车人刘女士倒在地上。送至医院后,刘女士被查出2根肋骨骨折、小腿胫骨骨折,光治疗费和护理费就花掉了近6万元。
交警调查中发现,轿车的车主姓王,并不是事发时的驾驶人秦某。王某表示,他和秦某是老同学,关系很好,半年前他以3万元的价格将车便宜卖给了秦某。因为当时秦某手头比较紧,只支付了1万元,还剩2万元一直没支付,因此车辆也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事发后,刘女士向秦某索赔医药费,秦某在赔偿2万元后,表示自己没钱了,这辆轿车的保险恰好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天到期,于是保险公司拒赔。最终,刘女士将秦某、保险公司和原车主王某都诉至法院。
买家叫苦不迭的案例在这里——
买回辆过检车,被扣还要罚款记分
“没及时过户不仅仅会导致卖车人受损,也会让一些买车人叫苦不迭。”交管人士举例说,王某开着新买的车从安徽铜陵回南京上班,行驶至宁马高速南京段时,被交警拦了下来。
交警对王某的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上角并未粘贴保险和检验合格标志,便要王某出示有效证件。王某声称这车是自己的,却始终拿不出车辆有效证件。交警觉得奇怪,便将车牌号码上网进行信息核查比对,结果发现该车车主并不是王某,且车辆保险早已过期1年多了,同时已经过检。
王某慌了,他从车里找出一份协议,告诉交警,这车是自己从程某手中花2.4万元买下的,还没来得及过户。最后,王某的车被暂扣,因驾驶过保车辆被处以交强险2倍金额的罚款,还要因车辆逾期未检被罚款200元并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