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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小学专项治理校园欺凌
2016年05月10日 15:15:33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教育部部长两会期间多次表态

  今年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也就校园暴力问题多次表态。

  3月8日,袁贵仁在政协教育界别联组讨论会上表示:“如果你们问,教育部现在最大的压力是什么,我告诉你们,就是安全问题。”

  3月10日下午,袁贵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在回答新京报记者“校园暴力”提问时表示,“我们要通过修法、释法,让恶意造成重大伤害的欺凌者,受到纪律、法规、法律的惩治。”

  3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新京报记者从会上获悉,最高检今年将重点关注“校园暴力”,加强对相关行为的惩处和预防。

  -释疑

  1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拍视频上传也可构成欺凌

  根据《通知》要求,校园欺凌指的是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一旦发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表示,“校园欺凌”不是法律上用语,也不是一个具体的法律罪名。一般指肢体和心理及精神上的侵害,主体主要是在校生,学生之间的行为。

  记者留意到,《通知》指出,语言、网络等手段也可构成欺凌行为。

  “比如同学将拍摄的欺凌视频发布到网上,或同学间的辱骂等都属于这个范围。”皮艺军说。

  近期,学生和老师之间的肢体冲突新闻也见诸报道。那么,此次整治的校园欺凌包括师生之间的相关行为吗?

  皮艺军认为,上述行为应该限定在在校生,学生之间,不应把理解范围蔓延扩大,“比如师生间或者外校人士进入学校造成的伤害,都不应该在这一范围内。同时,对于网络及语言方面的伤害,也特指的是在校生群体之间,比如一个外省人士对在校生进行语言攻击或者侮辱也不在这一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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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沙璐    来源:新华网  编辑: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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