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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了婚也不一定能分户
为什么离婚?村民们给出了同样的答案:拆迁按户头补偿,为了争取更多的补偿金,无论一户有两个人,还是一户有6个人,不少村民为增加户头,选择离婚。
“补偿款太低了,也不公平,再说到现在还没跟我们说安置在哪里,让我们投亲靠友,那孩子上学怎么办?”一位大妈说,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村民才不满意。
昨日,春城晚报记者来到秧草凹村。在进村的路上和村子里随处可见《关于滇中临空产业园项目开发建设拆迁的通告》。通告5月13日发布,上面写着拆迁时限为通告发布之日起45天完成拆迁任务;拆迁协议签订时限为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6月26日。
记者在村子里第四工作组拆迁现场办公室,查到组长郭云坤的电话并试图采访,对方称正在开会,拆迁办有专门的宣传组,随后就没了下文。
记者在张贴在村里的《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中看到:拆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所谓按户补偿,即一户只认定一栋房子作为主房,如果有其他房屋,则需要按照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比如,张三家有5人,两套房子,一个户口;李四家也有5人,两套和张三家同样大的房子,但有两个户口,那么李四家将获得比张三家更多的补偿。
“我们认为按户不公平,按照房子大小我们没意见,要不然按照人头算,最公平。”一位符姓村民说,因为一户只认定一栋主房,大家为获得分户的资格而纷纷离婚。
记者注意到,《关于滇中临空产业园项目开发建设拆迁的通告》中注明:“列入拆迁范围的各类建筑(构)物,相关部门和被拆迁人应停止办理转让、户口迁入、分户、抵押、租赁等手续……”也就是说,先期办理了离婚手续的村民,在当地派出所也不能办理分户。这意味着,大多数村民即便离婚也不能达到分户目的。
“我们了解了,上面(昆明市)没有离婚不分户的政策,这是我们当地的政策,甚至一些真正离婚的也不能分户,我们只能一直坚持下去。”一位村民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