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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典型案例
假借网贷建“资金池”套走数千万
近期,广州天河警方在山东省菏泽市、广州市天河区广园路某大厦等地,抓获3名P2P网贷平台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侦破广州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世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5年9月28日,卫某等多名事主向天河警方报案,称被广州世公司旗下的“365金融”P2P网贷平台骗去14.63万元投资款。经调查,广州世公司于2012年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曾某,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一德路果菜直街某号首层自编C区,随后多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实际办公地址在天河区体育西路某大厦B塔48楼,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投资服务等,公司旗下经营“365金融”网络借贷平台业务。
广州世公司对外宣称旗下“365金融”平台是P2P网络借贷款中介平台,只赚取中介服务费。实际上,该公司使用曾某、黄某个人银行账户收取事主投资款,然后建立“资金池”自融自用。2014年初,为保证到期的“借款标”及时兑付,曾某等人通过平台发布高额回报虚假标,大肆非法敛财。为提高事主的投资积极性,曾某授意黄某以其个人身份资料、银行资料向深圳某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申请安装POS机,并授意其他业务员鼓动“资金紧张”的投资人通过信用卡消费刷卡套现的形式,到公司平台投资。
从2015年6月底开始,“365金融”网络借贷平台出现“限制提现”情形,7月出现投资人“恐慌挤兑”情形,部分投资人到广州世公司交涉催收无果。至2016年3月21日,天河警方累计收到155名事主报案,涉及3842.69万元投资款。
2015年10月,天河警方抓获嫌疑人黄某(男,35岁,广东丰顺人,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兼财务部负责人);2016年3月7日,天河警方在山东省菏泽市抓获嫌疑人曾某(男,32岁,山东菏泽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3月21日,在天河区广园路某大厦抓获嫌疑人李某(男,43岁,陕西渭南人,公司总经理兼营运总监)。
警方提醒:投资属于个人行为,风险责任自负,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法律不予保护。
3典型案例
冒充老板骗餐厅员工转账2000元
荔湾区荔湾路某餐厅员工刘某,于今年3月29日17时许在餐厅上班期间,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冒充其老板,要求其“明天到办公室见面”。事主信以为真,后在对方要求下,于次日早上在西华路一银行将2000元转到对方指定账户内,事后发现被骗。
荔湾警方侦查后,发现并研判出诈骗前科人员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1日晚上,办案民警在赤沙村某出租屋将正在玩手机的嫌疑人邵某(男,22岁)、黄某(男,21岁)、赖某(邵某女友,21岁,均广东茂名人)抓获。民警现场搜获多部手机,以及3张银行储蓄卡。
目前,荔湾警方经综合研判串并,发现犯罪嫌疑人涉及黄埔、海珠、从化的3宗电信诈骗案。
警方提醒:接到任何关于转账的电话、信息,市民都应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收款人,多方核实,切勿盲目听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