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何能屡屡得手?长期潜伏受害者放松警惕
昨日上午,法庭内,没有任何一名被告家属出现。受害人中,也只有刘霞一人现身。
虽然手法老套,刘霞表示,自己能够上当,主要是对方潜伏得太深,“李妃确实是我的闺蜜。另外,对方还虚构了一个叫金光的身份,而金光确实是我同学。既有闺蜜,又有同学相互印证,大家相处两三年后才谈到借钱。当时完全没有任何防备。”
而林梦则表示,对于作案对象,她曾进行过筛选,“主要找那种家境条件较好,人又特别单纯的下手。另外,也适度利用了有的女孩子的虚荣心。虚构的主人翁,大多都有显赫背景,此后家庭突然发生变故然后再借机借钱。女孩子谁不愿意和这种有着显赫家庭背景的男子交往?”
作案过程中,林梦甚至还采取了欲擒故纵这一手法。林梦以李妃名义,给受害人杨茂介绍了一个上海男朋友“雷辛浩”。借钱时,由于发现自己转入的银行账号在成都,杨茂产生了怀疑。假装生气,林梦将钱退还给了杨茂。但没过多久,杨茂又将钱转了过来,并向“雷辛浩”道歉,“我不该怀疑你!”林梦表示,把钱故意退还给杨茂时,她就已经判断,对方肯定还会把钱重新给她转过来。
为何走向诈骗之路?父母双亡最初只为排遣寂寞
由于没有聘请律师,林梦选择自行辩护。辩护和最后陈诉阶段,林梦一度声泪俱下。林梦表示,由于父亲吸食海洛因,母亲患上了艾滋病,“2008年起,我就已父母双亡。而亲戚也不愿意搭理我。最开始迷上上网,只是为了排遣生活当中的寂寞。”
另外,对于假冒李妃这一行为,林梦则表示,她只是觉得李妃很漂亮,“我长得没有对方好看。利用李妃这一身份,有助于认识更多朋友。”
而对于最终变为诈骗,林梦则表示,2011年自己经济遇到困难,最终走上邪路,“但最初用李妃这一身份和她们网上聊天,我真把她们当成了好朋友。最让我痛心的是,最终我还是伤害了她们。”
法官何晶感慨,本案中的被害人确实过于单纯,“网恋中,双方连面都没有见,就能轻易把钱借给对方,连最基本的防范意识都没有。即使双方通过网络认识,也要在现实中通过多接触,以便进一步核实身份。特别是涉及财务问题更要谨慎。”(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