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开展打击“盗抢骗”专项战役开展以来,海林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严格按照局党委要求部署,精心研判、深挖犯罪,成功抓获系列攀爬楼房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吴某,为我局打击“盗抢骗”专项战役再添战果。
2016年12月19日,刑警大队接到辖区居民李某报警称,家中5000元现金、一块女士欧米茄手表(价值4万余元)、二枚女士钻戒、二条金项链被盗,被盗物品价值8万余元。12月20日我市和平小区、金恒小区又连续发生两起攀爬楼房入室盗窃案件。三起攀爬楼房入室盗窃案件发生后,主管刑侦局长吴立彬,刑警大队长崔继刚高度重视,亲自参与侦查破案工作,并成立由城镇一、二中队、视频中队侦查员为成员的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工作中,侦查员们不辞辛苦,对发案时间段视频进行研判,最终,发现三起攀爬楼房盗窃案件系同一名男嫌疑人所为,并确认嫌疑人行走路线。侦查员迅速对嫌疑人行走路线进行走访调查,并获取重要线索:嫌疑人每次实施盗窃后,都将盗窃物品通过某快递邮寄到五常市某小区。侦查员很快通过邮寄人信息与视频信息对比确认嫌疑人为吉林省榆树市居民刘某某。2016年12月29日,副大队长王建军带领侦查员张政伟、杨海龙、李晓峰赶赴吉林榆树开展调查抓捕工作,经辗转吉林榆树、哈尔滨、五常等地,最终确定嫌疑人暂住在五常市某小区八号楼620室,并于2017年1月1日11时许,经四个小时的蹲守,将正准备回家过过节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吉林省榆树市人,有多次入室盗窃前科)交代在海林市区内攀爬楼房入室盗窃三起,以及其他地方
作案五起的犯罪事实;还交代将盗窃所得价值4万余元的女士欧米茄手表给妻子吴某(女、吉林省榆树市人)使用。
现刘某某、吴某已被我局刑事拘留,部分被盗物品已起回,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