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平安龙江网讯 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证据意识,构建良性诉侦关系,共同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加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联系协作,明水县人民检察院于4月12日驻公安局检察联络室正式挂牌,是绥化市地区首家在公安机关派驻检察联络室的检察院。明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宏宇、明水县公安局局长曲家兴参加揭牌仪式。

检察长崔宏宇在挂牌仪式上表示:在公安局设立检察联络室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各级检察院因地制宜,全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今年年底前实现全面铺开”任务的创新举措。根据明水县实际,检察院尚不具备在县辖区内每个派出所设置检察联络室的条件,因此,因地制宜,在案件的总进出口公安局法制部门设立检察联络室,发挥高检院对检察机关在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要求的功能。检察联络室的设立是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主动服务明水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将检察监督前置,是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保障。崔宏宇希望在联络中要实现信息双向共享,对重大敏感案件,公安机关通过派驻检察联络室及时通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协助公安机关把握案件定性,确定侦查方向,引导固定证据;同时,定期相互通报案件办理数据,提出意见建议,公检两家在案件配合上探索出新的方式方法,总结出适合服务明水发展的工作思路。
据悉,挂牌仪式前,明水县检察院与明水公安局就派驻公安局检察联络室一事召开了多次联席会议。检察院领导、公诉、侦察监督部门负责人与公安局领导、法制、治安、刑侦、经侦、交警支队负责人针对以审判为中心、以证据为核心、加强证据意识、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展开了全面的研究论证。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的协调配合交换了意见,就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定期联席会议机制》、《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前、起诉前的过滤机制》、完善《补充侦查制度》、检察机关介入命案、打击村霸、打击宗族恶势力、网络诈骗、校园欺凌等方面达成共识。
明水县人民检察院驻公安局检察联络室的设立,为建立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常态化制度化配合协作机制、规范查办刑事案件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公检双方将根据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就监督的落实,监督内容、方式、流程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调整,形成符合县域特点的工作特色,充分履行法律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平安明水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